永春县医院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永春县医院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保证医院正常业务发展和维护医院及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聘请具有一定执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为我院长期提供法律服务并承担法律诉讼代理等相关工作。

一、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就医院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中的内容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医院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三)对医院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重大投资项目、医疗改革、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医院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

(五)为医院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六)参与医院研究的重要项目谈判、审查或提供谈判所需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

(七)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医院业务工作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八)参与医院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研究、论证、代理;

(九)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十)办理医院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执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投标人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硬件设施,具备长期履职能力;

3.投标人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领域法律事务办理经验,具备较高的信誉度。其执业律师具有较强的法律责任感和综合服务能力;

4.投标人能够指派1名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医药卫生领域法律事务经验的律师担任我院的顾问律师。

四、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一年。

五、报价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此次询价的,请选择符合条件的顾问律师人选,将报价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务所简介、顾问律师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2024年8月28日之前送至(或快递)永春县医院办公室。

联系方式:院部办公室 0595-********

联系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98号永春县医院门诊五楼行政办公区。

永春县医院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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