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存量房个案交易估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存量房个案交易估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存量房个案交易估价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青枫采竞磋-*******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存量房个案交易估价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标段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标段 | 新北区存量房纳税评估服务 | 30.00 | 30.00 |
二标段 | 天宁区存量房纳税评估服务 | 30.00 | 30.00 |
三标段 | 钟楼区存量房纳税评估服务 | 30.00 | 30.00 |
注: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要求选择所投标段数量,但仅能中一个标段。
5.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存量房个案交易估价服务项目,内容主要是对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存量交易交易过程中需要评估的存量房进行评估(开展存量房市场价格评估、旧房建筑物重置成本价格评估和土地取得成本价格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个案评估),以及完成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6.服务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成交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与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3.方式:现场领购,供应商领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格式请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页面自行下载)。
(1)报名表、保证金退款信息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4)如被授权人报名的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核查)、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4年7或8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社会保险证明说明:江苏省内供应商提供《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单位参保险种:养老保险,材料所载二维码使用官方江苏智慧人社APP能扫描读取验证;江苏省外供应商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证明(应当加盖有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印章,如有材料所载二维码的,应当能扫描读取验证。二维码无法扫描读取验证的,报名不予接受。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数额:
一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三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 收款单位: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8月29日下午5:00
(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到账
(5)保证金交纳备注或摘要:磋商*******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08月28日11:30前以书面原件形式递交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注:提疑文件:① 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文件)。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供应商名称不接受修改。
4.本项目资格后审。
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96号
联系方式:051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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