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腾泰制造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融腾泰制造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融腾泰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腾泰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融腾泰制造基地项目 梁数投备[2024]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融腾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融腾泰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与扬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位于梁溪区南湖大道与扬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该项目用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建1栋六层的生产及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2.5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1万平方米,地下为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6层,建筑物高度(最大):42.5m,单体建筑面积(最大):*****m2,单跨跨度(最大):16m。
2.1.3合同估算价:*****.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18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9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9月02日 17:00
2.1.5其他:联合体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其中智能化系统需将公共部位图像信息汇集至梁溪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提供梁溪公安汇集成功证明。 (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两项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合同中未载明的,可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施工合同。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合同中未载明的,可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施工合同。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及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5月-2024年07月社保缴费,已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一个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设计、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④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⑤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2年08月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08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4年05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1日 16:30 时至2024年08月26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3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融腾泰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无锡市中南路86号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石皮巷 2 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钱工
联系人:
顾静霞、高先艳
电话:
0510-********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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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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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及定标办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总承包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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