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办事处:乌山街道河流河道保洁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办事处:乌山街道河流河道保洁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范围:负责对乌山街道八曲河新龙坝至团山湖堤委会段、沩水右岸乌山段、马桥河乌山段进行日常清理、管护。

服务内容:对服务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漂浮垃圾、枯枝灌木、病死禽畜(报知乌山畜牧管理站协助处理)、滩涂、岸线等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对打捞和清理的上述漂浮物、废弃垃圾及时使用专用车辆装载转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场)。

二、相关标准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质量标准保证水面、滩涂、岸线等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

2、服务单位相关要求

2.1、设备配置要求

服务单位需配置专用垃圾清运车辆1台(负责八曲河、沩水、马桥河垃圾收集、转运)、打捞船3艘(八曲河2艘、沩水1艘)等配套用品;马桥河河道较窄,可以自行选用其他清理设备(不做硬性要求)。

2.2、人员配置要求

配备水面保洁维护人员不少于6人(八曲河4人、沩水2人),岸线保洁维护配备不低于15人(八曲河4人、沩水3人、马桥河1人、专用车辆司机1人)。所有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3、应急处置要求

遇突发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根据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指令,及时增派人员和船只等,对水面漂浮物迅速组织打捞处理(“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费用据实单列保障)。

2.4、作业规范要求

人员着装规范。岸线清洁工人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安全帽;水上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船上必须配备足额、有效的救生器材。

垃圾运输规范。保持专业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后车容整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及时、安全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必须分类分拣、日产日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任何垃圾;垃圾转运指定地点及周围环境卫生必须保持整洁,专用转运垃圾车辆货不得裸露垃圾,沿途无撒落。

打捞作业规范。水域漂浮的垃圾清理原则上应固定专人打捞(人员调整时需向甲方报备),打捞操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岁且熟悉水性,打捞垃圾及时清除,定时收集;垃圾转运必须在指定的转运码头开展。

安全生产规范。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位。

2.5、办公机构要求

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设置专门组织管理机构。

2.6、其他约定事项

无对外收费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年;

2、服务地点:望城区乌山街道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人及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价格每季度向中标单位支付保洁维护合同经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 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意外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成交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河流河道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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