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关于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市主管领导同意,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4]1号)文件,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申报实施,现予以公告。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
双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34-*******
附件: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双辽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刘伟
终审:何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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