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制作公益广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制作公益广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更新制作公益广告
(二)项目编号:QWXCBWMB2024-03
(三)服务内容:为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要主题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现拟对全区存在破损、褪色问题的户外路面广告牌、人行天桥横幅进行更换。项目内容包括更新制作全区户外路面广告牌120个、人行天桥横幅4条。
(四)服务期限:以正式合同为准。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拾万圆整(¥******.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万圆整(¥******.00元)。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府3号楼108室
(三)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项目方案、预算明细、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等。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于2024年9月2日10:00前递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府3号楼108室。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6-*******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府3号楼108室
附件:综合评审表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宣传部
2024年8月2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