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至七片区除草工程2024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房山区长阳镇 06、07 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至七片区除草工程(2024
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房山区长阳镇 06、07 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至七片区除草工程(2024 年度)
(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0 万元,招标人为
北京市长阳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房山区长阳镇 06、07 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至七片区除草工程(2024
年度)包括七个片区,除草总面积约 1828325.87m2,全部采用人工除草。要求将场地内杂
草自地面 10cm 处割断,并整理成堆用人工和机械清除干净后做掩埋和外运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房山区长阳镇 06、07 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至七片区除草工程(2024
年度)(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房山区长阳镇 06、07 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至七片区除草工程(2024 年
度)(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
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外地企业须具备进京《备案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依法取得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3.3 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在近三年(2021 年 08 月 21 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
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
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
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4 层东侧 405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4 层东侧 405 会议室
七、其他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报名有效期内【2024 年 08 月 21 日—2024 年 08 月 27 日,办公时
间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16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至少连续 3 个月参
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外地进京企业还应携带进京《备案证书》、针对本公告第 3 项 3.3 条关于经营状
态的声明(需全部打印在 A4 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供
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中标
通知书或签订的施工合同(如提供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概况页和双方盖章页)]、拟派项目经
理任命书及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
扫描件各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 8 号(鑫豪大厦)三层 301
室领取招标文件。
纸版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长阳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康泽路 3 号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10-893686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 8 号
联 系 人: 于晓宇
电 话: 010-89368642
电子邮件: bj_wysh@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