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器材及防火封堵材料采购及安装标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器材及防火封堵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编号:E
650*****010********)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总库容5344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887米,相应库容4737万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库容701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8兆瓦。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引水发电洞、电站厂房等组成。大坝建筑等级为2级,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等级为3级,电站厂房、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等级为4级。抗震烈度为8度,大坝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其他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标准为2000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器材及防火封堵材料采购及安装标
招标范围: 包括火灾报警设备、全厂消防器材及防火封堵材料设计、制造、采购、试验、包装、运输、指定地点卸货、保管、维护、二次转运、组装、安装(含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敷设)、涂装、组装过程中的缺陷处理、调试、试验、验收、提供技术培训、相关技术资料及伴随服务等。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专项验收的协调,并保证通过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22日到 2024年09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2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制作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首次使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下角)“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V1.1”。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具体流程参见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水利投标单位培训视频”、“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53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
联 系 人:张文献 | 联 系 人:胡腾飞、徐晓芹 |
电 话:159*****325 | 电 话:099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