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排一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水工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拉排一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水工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肃北县拉排一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工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QX(敦煌)-2016-(5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北县拉排一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工建筑工程经酒泉市水务局、酒
泉市财政局、酒泉市能源局,酒水发【2016】167 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
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肃北银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拉排一级电站位于肃北县城东南约7 公里的党河干流上,主要利用党河形成天然落差引
水流量进行发电,开发条件较优。工程区对外交通方便,现有党城湾到盐池湾的公路离厂区
很近,拉排一级电站的交通公路亦可利用。
肃北县位于河西走廊酒泉地区东部,总面积为1.883 万km2,总人口13.4 万人,其中:
农业户28736 户,农业人口11.3 万人。
该水电站分别安装5 台机组,其中3 台800Kw,1 台1600Kw,1 台3000Kw 的发电机组,
水轮机型号为3 台HL702-WJ-50,1 台HLA153C-WJ-79,1 台HLA616-WJ-100,发电机型号为
3 台SFW118/44-6,1 台SFW1600/10-1730,1 台SFW3000/10-2150,调速器型号为3 台XT600,
1 台YDT-1000,1 台YWT-1800。
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方式为电站35kV 出线,“T”接到现有的肃北县党河线,并入党城变
电所,线路分别长5km。
电气主结线为发电机电压侧为单母线接线;二台S11-5600/38.5 主变压器,主变高压侧
也为单母线接线。进水闸建筑物上共设有2 扇快速闸门,2 扇拦污栅,1 扇退水阀,启闭机
4 台。闸门、拦污栅的埋设件4 套。电站尾水孔口共3 孔,设有闸门2 扇,埋件3 套。操作
尾水闸门的葫芦2 套。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肃北县拉排一级电站。
计划工期:6 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招标项目的拆除原主、副厂房,新建主、副厂房和尾水渠的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 年无介入
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有3 项(或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
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班子人员在该企业社
会保险缴存凭证),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
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3 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5 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
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
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
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为规范本项目管理,施工单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交
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交本项目法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上报竣
工资料后退换,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要求祥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
标处理。
3.3 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
人资质投标,不接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转包及不能按期完成施工合同的施工企业(项
目法人确定)参加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
进行监督、举报。
3.4 投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近年来在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工资引起纠纷发生农民工上
访,给业主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建议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6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当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3.7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后,
再派代表于2016 年8 月31 日起至2016 年9 月9 日0:00-24:00 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
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
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敦煌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
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
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
陆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9 月27 日08:30;递交投
标文件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敦煌市鸣山西路309 号)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定于2016 年9 月10 日上午09:00 在敦煌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
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2 招标预备会:不组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银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立电话:139*****839
代理机构: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
联系人:李春辉电话:139*****070
8.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号:****************8
缴纳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1)投
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
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
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
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 位数字登记号。
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
(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4)
投标保证金办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
2016 年8 月30 日

标签: 扩容改造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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