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核电公司临河发电热力供应技术改造项目无缝管GB5310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建核电公司临河发电热力供应技术改造项目无缝管GB5310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
临河发电热力供应技术改造项目
钢材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
中国·济南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6-******
一、询价条件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采购钢材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及评标办法1、项目概况: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分公司临河发电热力供应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宁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合同金额*******元(包含施工、材料等),本次改造目标:更换以后,预期各工况可提高供热效率0.2%。
2、询价范围:详见采购数量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说明1 |
1 | 无缝钢管 | φ325*13 | 20G | GB/T5310-2017 | t | 115 | 1143m |
2 | 无缝钢管 | φ273*11 | 20G | GB/T5310-2017 | t | 5.25 | 75m |
3 | 无缝钢管 | φ159×5 | 20G | GB/T5310-2017 | t | 0.93 | 40m |
4 | 无蜂钢管 | φ48*4 | 20G | GB/T5310-2017 | t | 0.83 | 180m |
5 | 无缝钢管 | φ32*3 | 20G | GB/T5310-2017 | t | 1.3 | 630m |
6 | 无缝钢管 | φ76*6 | 20G | GB/T5310-2017 | t | 2.12 | 200m |
7 | 无缝钢管 | φ480*14 | 20G | GB/T5310-2017 | t | 2 | 10m |
8 | 无缝钢管 | φ57*3.5 | 20G | GB/T5310-2017 | t | 3.35 | 700m |
9 | 不锈钢管 | φ16*3 | 316 | GB/T*****-2012 | t | 0.2 | 200m |
10 | 镀锌钢管 | φ25*1.5 | Q235 | GB/T3091-2015 | t | 0.2 | 200m |
合计 | t | 131.18 |
4、交货时间:2024年8月28日前供齐全部货物。
5、交货地点:宁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能源化工基地临河工业园区A区临河电厂
6、质量要求:
产品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竞标文件技术要求。
标的物专项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1、无缝管材
1) 牌号:20G,执行GB/T5310-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5310-2017国家标准;
3) 包装、验收、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5310-2017国家标准;
4) 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5310-2017 ;
5) 检查及验收,按GB/T5310-2017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2、不锈钢管
1) 牌号:316,执行GB/T*****-2012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2012国家标准;
3) 包装、验收、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2012国家标准;
4) 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2012 ;
5) 检查及验收,按GB/T*****-2012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3、镀锌钢管
1) 牌号:Q235,执行GB/T3091-2015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3091-2015国家标准;
3) 包装、验收、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3091-2015国家标准;
4) 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3091-2015 ;
5) 检查及验收,按GB/T3091-2015 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7、质量证明文件:
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章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2份,并注明原件所在处,严禁质量证明文件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加入黑名单,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包装与标识:
按国家相关标准包装,交货时所有材料上都需带有喷标(标牌上需清晰显示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主要信息)。
9.计重方式:
无缝钢管、不锈钢管以买方过磅重量为准,如卖方有异议,可到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过磅,最终数量按第三方过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卖方承担。
镀锌钢管(检尺为公称尺寸)计重。
上述钢材必须保材质保性能。
10.评标办法:
在报价材料符合询价要求技术标准及其它要求的前提下,考虑交货期影响,首选低报价单位供货。
三、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1、询价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询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询价响应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钢材或金属材料,且其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询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需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询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询价响应人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询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8、品牌要求无缝钢管:
江苏新长江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14: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
2、已注册、报名的,请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价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8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2、逾期未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通知所有潜在询价响应人。
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询价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询价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询价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
(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黑名单说明:如投标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将拉入我公司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八、联系方式联 系 人: 屈庆娟
电 话: 0531-********
电子邮箱: quqingjuan@powerchina-ne.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0531-********
电子邮箱: quqingjuan@powerchina-ne.com
十、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31-********
2024 年8月20日
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详见询价公告 |
2 | 询价采购名称 | 详见询价公告 |
3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4 | 询价范围 | 详见询价公告 |
5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价公告 |
6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7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8 | 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 详见询价公告 |
10 | 询价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3.生产厂家要求:见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1 |
11 | 询价有效期 | 30天 |
12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价公告 |
13 | 询价响应文件 | 询价响应人报价表、资质、业绩证明文件 |
14 | 询价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5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审核无误后由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0天内支付开具合格发票材料的全部货款。电汇。 |
16 | 合同变更/终止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询价人现场施工,询价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询价人有权要求赔偿。 |
项目X料 合同编号:
目 录
**********#_Toc14049">第一章 合同标的.....................................................10
**********#_Toc18019">第二章 订货清单.....................................................10
**********#_Toc108">第三章 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12
**********#_Toc11342">第四章 合同价款支付.................................................13
**********#_Toc8100">第五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13
**********#_Toc4578">第六章 包装和标识...................................................13
**********#_Toc726">第七章 文件........................................................13
**********#_Toc5022">第八章 文件和信息错误................................................14
**********#_Toc17996">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14
**********#_Toc3935">第十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14
**********#_Toc8255">第十一章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保证要求...................................14
**********#_Toc15110">第十二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14
**********#_Toc3440">第十三章 HSE要求....................................................14
**********#_Toc19751">第十四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15
**********#_Toc19343">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15
**********#_Toc19343">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15
**********#_Toc12379">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16
**********#_Toc22490">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16
**********#_Toc15848">第十九章 合同的解释.................................................16
**********#_Toc7055">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16
**********#_Toc27330">附件一:技术规范....................................................18
**********#_Toc32048">附件二:廉政责任书..................................................19
**********#_Toc27330">附件三:商业秘密保密协议.............................................20
项目X料 合同编号: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和X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1合同标的见第二章订货清单。
1.2合同价格
根据项目计税方式,本合同适用于下列:
(1)本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卖方应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估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增值税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整。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单价。预估金额与结算无关,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交货数量计算。
1.3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材料、技术资料、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材料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以及所有材料的包装费等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卖方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
1.4 本合同供货范围为买方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所使用的钢材。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材料、技术资料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满足本合同对合同材料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材料、技术资料等补上,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
2.1卖方应提供下表订货清单内的所有合同材料。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生产厂家 |
1 | 无缝钢管 | φ325*13 | 20G | GB/T5310-2017 | t | 115 | |||
2 | 无缝钢管 | φ273*11 | 20G | GB/T5310-2017 | t | 5.25 | |||
3 | 无缝钢管 | φ159×5 | 20G | GB/T5310-2017 | t | 0.93 | |||
4 | 无蜂钢管 | φ48*4 | 20G | GB/T5310-2017 | t | 0.83 | |||
5 | 无缝钢管 | φ32*3 | 20G | GB/T5310-2017 | t | 1.3 | |||
6 | 无缝钢管 | φ76*6 | 20G | GB/T5310-2017 | t | 2.12 | |||
7 | 无缝钢管 | φ480*14 | 20G | GB/T5310-2017 | t | 2 | |||
8 | 无缝钢管 | φ57*3.5 | 20G | GB/T5310-2017 | t | 3.35 | |||
9 | 不锈钢管 | φ16*3 | 316 | GB/T*****-2012 | t | 0.2 | |||
10 | 镀锌钢管 | φ25*1.5 | Q235 | GB/T3091-2015 | t | 0.2 | |||
合计 | t | 131.18 | - |
2.2钢板的单价以本合同单价为结算价格,价格经双方确认后不随市场价格而变动。
2.3本合同中价格包含材料费、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保险费、技术资料以及所有与本合同材料有关的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4计重方式:无缝钢管以买方过磅重量为准,如卖方有异议,可到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过磅,最终数量按第三方过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卖方承担。
镀锌钢管、无缝钢管、不锈钢管(检尺为公称尺寸)计重。
上述钢材必须保材质保性能。
2.5钢材生产厂家要求: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6数量以实际收货并经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卖方对此无异议。
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范。
4.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付款方式:电汇。
4.3付款计划
4.3.1交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提供由买方人员签字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由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0天内支付开具合格发票的全部货款。
4.4 卖方应依法按合同约定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如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卖方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卖方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5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行为,且退货行为涉及到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卖方必须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相关义务。
4.6卖方在此申明,卖方熟悉本合同所渉买卖交易的交易习惯,完全理解上述付款条件的法律意义并受其拘束;卖方同意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之权利。
4.7买方按本合同向卖方进行付款并不解除卖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5.1合同材料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2卖方交货前应符合交货的一般条件,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章的合格证复印件2份。
5.3保险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卖方为受益人。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索赔事件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向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投保总额为合同材料总价的110%。如果发生卖方未对合同材料进行投保,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卖方承担。
5.4卖方在发货前应提前一日以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买方,通知内容包括发货方式、发货地点、发货时间、到货时间、发货清单、运输人、运输人联系方式、运输车牌号码等。如有必要买方可在发货前到发货地点对货物进行装车前的检验,但该检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5.5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大路镇
5.6交货时间:2024年8月28日前供齐全部货物。
5.7买方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卖方交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6.1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包装物不回收。交货时货物需带有标识(标识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等主要信息)。
6.2包装物不回收。
7.1发货时,买方要求由卖方提供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及合同编号等,并不得含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等相关资料需加盖卖方公章或合同章随产品一同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否则买方不予接收。
7.2买方对文件的审查不免除卖方任何合同义务。
7.3买方有权将卖方的材料所提供的有关合同材料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7.4所有文件以中文提供,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8.1卖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的任何分歧、错误和遗漏负责,而无论这些文件和信息是否已被买方审查通过与否,除非这些分歧、错误和遗漏是由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不准确文件所造成。
8.2对于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卖方如发现其有内容不足或有遗漏、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或对其意义或正确性有质疑,则应及时提醒买方注意,买方应随即指示卖方如何处理。
9.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并应全面履行合同。
9.2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对合同材料进行变更时,双方协商办理,但不可改变合同单价。
9.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9.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卖方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买方现场施工,买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赔偿。
9.5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解除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双方同意的合同部分。
9.6若9.5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本合同项下已付款的材料及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资料从卖方接收,卖方应给买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9.7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0.1为确保合同顺利实施,卖方应与买方保持联络与合作,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共同维护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全面履行。
10.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所有合同要求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11.2在买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产生异议,认为卖方有必要到现场处理时,卖方应该按买方通知到达时间到达现场。
11.3卖方须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12.1买方或买方用户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卖方的工厂或仓库检验和检查合同材料,并监
督卖方进行检验、检查和试验。买方所进行的检查、检验和监督不应免除卖方的任何合
同义务。
12.2 发货前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进行发货前的货源地检验。买方人员参加检验时,
卖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
12.3 合同材料的到货检验:合同材料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产品相应标准。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合格后,本批合同材料所有权移交买方。
12.4卖方应派遣人员随货到现场与买方共同验收,如卖方人员无法到现场验收,需出具全权委托买方验货的书面文件,如卖方无法派人到现场验收或未出具验收委托书,买方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13.1进入买方项目现场必须接受买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买方的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且不服从管理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终止供货。
13.2卖方派往项目现场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
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
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
作业过程中服从买方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卖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
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13.3卖方运输车辆应机械性能合格,刹车灵、不漏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5公里/小时,
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空间的噪声。倒车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以确保安全。
13.4运输扬尘物品时,需采取覆盖或洒水等方法减少扬尘。
14.1如合同材料在验收、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现卖方责任的缺陷,则由卖方负责修复。
14.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漏项,而这些漏项是合同中所规定的,则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免费补供,以保证工程的安装进度。
14.3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文件完整,清晰,并与实物相符。
15.1卖方应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货物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材料用于拟用工程项目)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15.2如卖方违反15.1约定,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可对卖方处以合同总价款50%的罚款,卖方应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5.3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⑴ 要求卖方于6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⑵ 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
⑶ 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15.4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
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恐怖活动、罢工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
况以邮件或信函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开始合同的履行。
16.3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影响
和损害,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如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影响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6.4如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1卖方理解,任何货物交付延迟可能导致合同材料安装迟延,甚至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卖方交付迟延可能导致的买方责任的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可能使买方招致主体合同下的巨额迟延违约责任。卖方应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双方约定,买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的24小时内,若没有收到卖方的相关货物到达指定现场的信息,即视为没有按时交货,卖方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周,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本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7.2卖方理解,卖方供货的合同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性能)要求,可能使买方招致主合同下的巨额质量(性能)违约责任以及进而引发的迟延违约责任(如果该质量(性能)不符合迟延工程或者其部分移交)。双方约定,合同材料未满足合同规定技术要求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至少应包括买方在主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责任)。
17.3因卖方不遵守约定供货日期造成买方工程拖期,并由此造成业主对买方提出工期索赔,该项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延期交货超过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4卖方因不遵守买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7.5卖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及其质量证明文件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要求,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买方可对卖方处以当批次材料价款的两倍违约金处罚,并要求卖方无条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材料或文件,并赔付因此造成的买方所有损失。
17.6以上各项违约金的交付在货款中扣除,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17.7如卖方诉求逾期支付款项的利息,按月计息,不足一月不计息,年利率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累计不应超过延期支付货款金额的10%,卖方不可再向买方诉求其它赔偿。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8.2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协商
达成一致,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18.3在进行诉讼期间,除依诉讼事项的性质不能继续履行者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9.1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除外)。
20.1本合同经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授权代表在合同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0.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所有款项结清之日
止。但卖方仍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并对所有责任属卖方的质
量遗留问题实行“三包”。
20.3发货时,卖方需准备一份完整的资质文件随产品一同到达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否则买
方不予接收。
20.4合同中提及的“书面形式”定义: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0.5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
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20.6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
20.7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
合同材料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20.8合同双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的负责人姓
名、联系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详见协议书签字页,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授权的正式联
系人和渠道,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卖方负责人的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买方并经买方同意。
合同双方一致确认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商业
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对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合同双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20.9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
号、邮寄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
接收。
20.10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1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买方2份,卖方2份。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 卖方:****公司(盖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
邮编: | 邮编: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一、 本标标的物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所有热镀锌钢管、热镀锌扁铁等热镀锌材料工件的厚度大于或等于6毫米的,平均热镀锌厚度应大于 85 微米,局部厚度应大于 70 微米,工件的厚度小于6 毫米大于3 毫米的,平均厚度应大于 70 微米局部厚度应大于 55 微米工件的厚度小于3毫米大于 1.5 毫米的,平均厚度应大于 55微米,局部应大于 45 微米。
二、 标的物专项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1、无缝管材
1) 牌号:20#,执行GB/T5310-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5310-2017国家标准;
3) 包装、验收、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5310-2017国家标准;
4) 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5310-2017 ;
5) 检查及验收,按GB/T5310-2017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2、不锈钢管
1) 牌号:316,执行GB/T*****-2012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2012国家标准;
3) 包装、验收、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2012国家标准;
4) 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2012 ;
5) 检查及验收,按GB/T*****-2012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3、镀锌钢管
1) 牌号:Q235,执行GB/T3091-2015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3091-2015国家标准;
3) 包装、验收、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3091-2015国家标准;
4) 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3091-2015 ;
5) 检查及验收,按GB/T3091-2015 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技术资料要求:
投标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资料:
1、质量证明书。
2、货物送货清单明细。
四、供货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本采购项目范围内供货的能力。
五、其它要求
所有钢材保性能、误差应按照标准执行。
附件二: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买方:
卖方: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 协议内容
1.买方责任
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合同,买方人员不得索要、收受卖方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的宴请,不得参加卖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卖方责任
认真履行合同,优质优价供货,不得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得宴请买方人员,不得邀请买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买方人员。不得使用买方支付的材料款行贿本项目业主人员、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二、 责任追究
1.买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工作中刁难、推诿,索要、收受卖方的财物,参加卖方的宴请、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个人利益的,依据买方《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和《员工手册》严肃处理。
2.卖方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宴请买方人员,邀请买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贿赂买方人员的,则被列为廉洁失信供货商,已签订供货合同的,买方视情况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者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清退,暂停或者终止卖方合格供货商资格。
3.监督制约。公司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单位工作考核,对物资采购廉政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买卖双方相互监督协议执行,同时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监督。
中电建核电公司科技环保公司 监督电话:
中电建核电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531-********/********
买方签字(盖章): 卖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鉴于:买卖双方正在就《钢材材料供货合同》事宜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秘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财务信息、资信情况、改革改制计划、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投融资决策、市场调研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施工工法等技术信息。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买卖双方互为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拾年。
(二)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三)双方均须把对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商业秘密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披露的商业秘密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包含或体现了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买卖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但在任何情况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
第三条 商业秘密的保存和使用
(一)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商业秘密,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二)买卖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商业秘密。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商业秘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买卖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四章 报价表
报价表1、询价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需用日期 | 说明1 | 生产厂家 |
1 | 无缝钢管 | φ325*13 | 20G | GB/T5310-2017 | t | 115 | 2024.08.28 | 江苏新长江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
2 | 无缝钢管 | φ273*11 | 20G | GB/T5310-2017 | t | 5.25 | 2024.08.28 | ||||
3 | 无缝钢管 | φ159×5 | 20G | GB/T5310-2017 | t | 0.93 | 2024.08.28 | ||||
4 | 无蜂钢管 | φ48*4 | 20G | GB/T5310-2017 | t | 0.83 | 2024.08.28 | ||||
5 | 无缝钢管 | φ32*3 | 20G | GB/T5310-2017 | t | 1.3 | 2024.08.28 | ||||
6 | 无缝钢管 | φ76*6 | 20G | GB/T5310-2017 | t | 2.12 | 2024.08.28 | ||||
7 | 无缝钢管 | φ480*14 | 20G | GB/T5310-2017 | t | 2 | 2024.08.28 | ||||
8 | 无缝钢管 | φ57*3.5 | 20G | GB/T5310-2017 | t | 3.35 | 2024.08.28 | ||||
9 | 不锈钢管 | φ16*3 | 316 | GB/T*****-2012 | t | 0.2 | 2024.08.28 | ||||
10 | 镀锌钢管 | φ25*1.5 | Q235 | GB/T3091-2015 | t | 0.2 | 2024.08.28 | ||||
合计 | t | 131.18 | -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报价时需注明生产厂家。
4、无缝钢管品牌要求江苏新长江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5、联系人及电话:
询价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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