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年仓储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年仓储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2025年仓储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编号:GXTFZB-XJDX-*******),招标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实现天翼终端公司新疆分公司及各地州分公司疆内统一管理仓储物流体系,高效支撑干线运输、省内分公司运输、跨区域运输,快速响应至各地州分公司、至下游代理商、政企、门店、个人等客户的物流及销售需求,保障终端公司主营手机、泛智能类终端物流运作顺畅,实现各环节物流信息实时可查可视,提升服务质量,达成降本增效,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486万元(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划分为3个份额,选取3名中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中1个份额。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详细中标份额分配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份额名称

综合得分排名

份额占比

服务区域

份额预估采购金额(含税/万元)

1

份额一

第一名

5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

243

2

份额二

第二名

30%

145.8

3

份额三

第三名

20%

97.2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100%,在下表“基准服务单价表”基础上报统一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内容

基准服务单价(含税)

备注

1

同城(乌鲁木齐全区和昌吉)的配送单价首重1(含)公斤以内

9元/公斤

保价费标准不高于千分之二

2

疆内(除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地区地区以外)配送单价首重1(含)公斤以内

10元/公斤

3

乌鲁木齐昌吉同城和北疆(奎屯、石河子、克拉玛依、博乐、塔城、阿勒泰、伊犁、巴州、哈密、吐鲁番)1(不含)-100(不含)公斤续重价格

2元/公斤

4

南疆(和田、喀什、阿克苏、克州)1(不含)-100(不含)公斤续重价格

2.5元/公斤

5

100公斤(含)-500公斤内同城续重价格

1.5元/公斤

6

100公斤(含)-500公斤内南疆续重价格

2.3元/公斤

7

100公斤(含)-500公斤内北疆续重价格

1.8元/公斤

8

500公斤以上同城和北疆续重价格

1.5元/公斤

9

500公斤南疆地区续重价格

2元/公斤

10

仓储服务手机终端基准价格

1.1元/台

11

仓储服务泛智能终端基准价格

0.85元/台

1.5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6 服务地点:新疆省。

1.7 中标原则

推荐综合评标排名第1-3名的投标方作为中标人。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请务必登录查阅(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①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不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30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4 信誉要求:

2.1.4.1 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4.2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模板进行填写,未按模板填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代理商投标:不涉及。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22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8 月 26 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文件购买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10 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89*****16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报名联系人:黄超 电 话:189*****258

联 系 人:刘璐、许小兰、张永炜、张园园、唐佩玲

电 话:177*****125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 8 月 21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752*****904*****&type=1&docTypeCode=TenderAnnouncement
,新疆

标签: 仓储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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