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

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6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里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经营单
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9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88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金龙客车制
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1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0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溧水新能源大道36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溧水新能源大道369#
七、其他
910报名=南京金龙汽车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年度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溧水行政审批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溧水新能源大道369#
联 系 人:张辉
电 话:19951653258
电子邮件:zhanghui@skywellcorp.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910南京金龙客车废旧物资回收及工业垃圾处理项目报名公告
社会各界及公司各位同仁: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垃圾处理项目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开沃新能
源集团公司和社会各界,根据附件“合作单位推荐表”踊跃推荐优秀的相关公司参加报名。具体事
宜如下:
一. 项目名称: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及工业垃圾处理项目
二. 项目编号:NJJL-WZ-ZB-20240910
三. 处理地点:溧水新能源大道369#
四. 报名资料递交地址(现场开标地址):南京溧水新能源大道369号
五. 项目概况与内容:
1、 有偿物资回收:统废、废纸箱、废塑料、木托盘(完整度良好)、废木头。
2、 乙方负责分拣、清运工业垃圾,乙方开出含增值税6%专用发票(包月处理报名,垃圾要求
日清)。
3、 中标方需在中标后一周内签订合同。
六. 条件要求
1、 每次出货前,电汇付清本次货物的全款,办理出门证手续。
2、 请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将以下材料备齐于2024年9月10日9:00前递交(或邮寄)至江苏省
南京溧水新能源大道369号 张辉19951653258。
报名人需要提供的具体资料如下: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相关经营资质证书;
(3) 法人代表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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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联系人(必填)、联系电话(必填)、邮箱地址(必填)、公司地址、公司固话;
(如有)(该联系方式将作为投标人唯一联系方式)
(6)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里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经营单




SW17
、SW59的资质认定),在投标书中提供截图。(附件C: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
苏环办[2023]327号文件(详见于本文件末尾))
(7) 报名表。
注:以上资料请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整齐,密封递交。(若邮寄,须在截止时间前收
到,逾期送达不接收)。
七. 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溧水新能源大道369号
接受报名资料联系人:张辉
电 话:19951653258(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ui@skywellcorp.com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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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
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代理人,就(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___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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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环保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生态环境管理,规范企业的环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污染
防治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给乙方在厂内提供工作和临时贮存一般工业固废场所,并将厂内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上
述场所;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甲方等相关规定在甲方提供的场所进行工作,并承担在上述场所的发生的一
切责任和甲方的相关损失。
3、乙方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分拣收集一般工业固废的资格和能力,了解甲方的管理规定,遵守甲方
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拒绝接收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有义务引导叉车工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送至指
定场所。
4、乙方负责将一般固体废物运输至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用处置场地,采用合格的运输车辆或船只进行运输,
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途中的一切运输、安全、环保要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5、乙方须提供企业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及验收等文件,和自有运输车辆的相关
资质(车牌号、营运证复印件),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如乙方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进行一般工业固废运输
作业则须同时提供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合同作为附件。
6、如乙方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非最终利用处置单位,则须提供乙方与最终利用处置单位的书面协议或
合同和最终利用处置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及验收等文件)给甲方审核,
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出。最终利用处置单位如果不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有权让乙方
停止该项工作。乙方在对最终利用处置单位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做好监督,并做好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
利用处置台账等相关资料,以备甲方审查。
7、乙方负责根据固体废弃物特性制定利用处置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将需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危
险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8、乙方负责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对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利用处置,确保甲方委托处置的固体废弃
物不外流,凡出现固废外泄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或最终利用处置单位由于储存、处置等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环保标准、规范等要求,由乙方
承担一切责任,并补偿甲方相关的损失。
10、运输车辆须装有GPS定位系统,装有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
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
输,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数据准确、监控有效。
11、在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从运输车辆到合法利用、处置、贮存单位过程中,不能出现遗撒、泄漏、非
法倾倒、堆放等情况,如在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乙方承担环境污染
赔偿、修复、环境保护税等一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乙方、最终利用处置单位是外省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材
料复印件抄送给甲方。
13、如果乙方是本省贮存单位(中间商)、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废的,应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
送甲方。
14、如乙方是外省、再次跨省转移的,应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送甲方。
1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无法预见且超
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
坏、火灾及政府行为。
16、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17、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
不能达成一致,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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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B: 安全责任书(非施工作业)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为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
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为本次承包合同的附件。因乙方是进入甲方为承包单位的现场服务,乙方必
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已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
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对人身体造成较重损伤以上的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不发生职业健康事故;
5、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秩序。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1.2根据《安全生产法》,甲方需对乙方营业执照、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乙方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安全员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情况进行审查并备案;同时,甲方还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培训记录及所有人员的工伤保险或意外事故伤害险的投保情况。
1.3甲方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1.4甲方定期召开调度总结会议,定期检查乙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检查内容。
1.5甲方定期组织对乙方承包区域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1.6对在安全检查过程的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
重又不按期整改的, 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职责
2.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公司其他
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其他商业意外保险。
2.3乙方应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承包方负责人到生产主管到员工,做到责任
到人。未建立相关安全制度或者制度不齐全的处罚500元/次处罚。
2.4乙方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
碍治安的行为,如若出现由乙方负责。
2.5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前,承包方必须按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正确穿戴防
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的处罚500元/次。
2.6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从事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以500元/次处罚。
2.7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监督检查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各项
安全措施交底,必须认真整改、实施、落实到位。未落实整改的处以1000元/次处罚。
2.8乙方应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
教育讲话,并跟踪落实,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2.9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劳务用工制度,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先将承包负责人、作业人数、专职或兼
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复印件报予发包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始正常生产。
2.10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并配合甲方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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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岗前、岗中、离职职业健康体检
并将体检报告交甲方备案,如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导致职业卫生事件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
责。
2.12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邀请甲方相关部门陪同,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未能及时整改的应设定整改期限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2.1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危险作业的应执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做好相
关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未按公司规定办理危险作业票证的和易燃易爆场所、区域吸烟的处
以500元/次处罚。
2.14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
督,对现场违章操作行为进行考核。
2.15乙方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
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16乙方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未经发包方同意,禁止私自
拆改、挪用、破坏生产车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机械防护的防护设施。
2.17乙方应文明生产,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场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
指定地点分类码放,严禁超高。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未按规定乱存、
乱放的处以500元/次处罚,造成事故或人员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18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由于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
善造成的伤、残、亡事故,乙方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
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甲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4、其他责任
4.1
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4.2
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3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
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效力
1、本协议发生争议以甲方规定为准。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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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C:苏环办〔2023〕327号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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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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