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市场调研公告

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市场调研公告

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经医院研究决定,为规范医院病区就医秩序,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生活护理质量和提高患者满意度,为病员提供生活护理服务。服务商需按院方要求派遣护理员为患者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并为“无陪护”试点病区合理配置护理员。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潜在服务商参与,并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具体需求如下:

一、潜在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商负责护理员的招聘、体检、培训、管理等相关事宜,保证护理员符合上岗要求。护理员三班制,24小时连续在岗,以“一对多”整体模式提供服务。护理员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为住院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安全的生活护理服务。

2、服务商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2013】68 号)、《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9〕49号)及其他相关部门下发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2.1护理员资格管理

护理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由专业培训机构颁发的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护理员工作,未取得证书者,不得上岗。

2.2护理员档案管理

具有培训合格证书的护理员应建立档案,未建档不得从事护理员工作。档案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健康证、护理员证。护理辅助服务机构应对合格的护理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等详细信息进行登记管理。

2.3护理员健康管理

护理员上岗前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证,上岗后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精神障碍、传染性疾病、药物过敏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员工作。

2.4建立考评机制

服务商应建立和完善护理员工作情况考评机制,明确考评内容和考评方式,结合病区对护理员工作质量的考核和患者对护理员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以每月为一个考评周期,对护理员职业道德、服务水平、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2.5免责条款

服务商自主选聘护理员,按照院方管理要求提供辅助护理服务,员工之间、与病患之间如发生纠纷,由服务商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3、护理员的工作服务内容

护理员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2014〕110 号)和《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9〕49号)文件要求执行。

3.1护理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本着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让家属放心的原则,在医护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下,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等服务工作。

3.2每日协助护士进行晨间护理工作,配合护士做好陪护椅管理工作,按时收放陪护椅,保持病室干净整齐。

3.3每日整理病房内的环境卫生,按医院7S管理要求规范摆放病房内物品。

3.4做好患者各方面的卫生,保证患者三短六洁,适时为患者洗头、擦浴。

3.5每日适时用温湿毛巾给患者擦脸、梳头、协助患者用温水刷牙漱口,视情况为患者做口腔清洁。

3.6及时为患者做餐前准备,协助患者进食。

3.7做好服药服务,及时协助护士用温开水给患者服药。

3.8协助患者排便,做好排便护理。

3.9协助患者留取尿、便、痰等标本并及时告知护士送检。

3.10活动障碍者,协助护士为患者做简单的肢体运动。

3.11卧床者,按时为患者翻身,防止压疮的发生,并观察皮肤受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护士。

3.12密切关注患者情况,及时和医务人员及家属取得联系。

3.13协助护士做好卧床患者转入转出工作。

3.14按院感要求认真执行手卫生和照护工作。

3.15认真完成医护人员和公司交付的临时性工作。

4、配备护理员管理机构的管理团队,明确护理员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结合患者病情轻重、 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在病区内科学合理、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

4.1管理团队全面负责护理员的招聘、体检、培训、管理等相关事宜,保证护理员符合上岗要求。本项目每家成交供应商按开设无陪护病区护理员与患者配比≥1:3-5,最低拟派护理员50人。护理员三班制,24小时连续在岗,以“一对多”整体模式提供服务。护理员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为住院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安全的生活护理服务。

4.2向医院派驻专职管理人员:

4.2.1负责护理员的培训、考核等具体工作。

4.2.2负责与病区护士长、护士协调好病区患者照护工作的需求。

4.2.3负责安排具备上岗条件的护理员及时到岗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4.2.4负责对每日检查工作进行整改,配合护理部做好护理员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持续改进工作,每月汇总工作内容和下个月工作重点,每月汇报护理员人数和流动情况。

三、服务时间

4个月

四、服务价格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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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服务商须根据以上护理单价基准数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出一个最合适的折扣率。

2、“无陪护”病房:

1)16天≤整体护理服务实际住院床日≤30天按收费标准的95%收取,整体护理服务实际住院床日>30天按收费标准的90%收取,实行分段计费。

2)床日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入院不论整体护理服务何时开始,计为完整床日,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出院不论整体护理服务何时结束,不计为完整床日,整体护理服务不收费。

五、报名提供材料(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详实的整体陪护和无陪护服务模式及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报价方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

7. 整体护理服务或无陪护服务开展情况证明(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开展的服务项目)。

8.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9.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团队(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

1.即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7点,递交报名资料至以下地址(邮寄或自送均可),材料不全者谢绝接收;

2.报名地址:晋江市医院罗裳院区8楼2楼采供科;

3.报名联系人:钟先生;

4.报名联系方式:0595-********

5.监督电话:0595-********

七、其他说明

1.报名单位应仔细阅读报名材料的所有内容,按要求提供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装订、胶装等方式均可)。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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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件《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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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意向 市场调研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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