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公告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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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期已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干部职工饮食健康,经研究同意,将局机关食堂重新公开发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关食堂基本情况

食堂面积约200平方米,含一个大厅、两个包房,可容纳100人就餐,厨具配备完善,水、电、气设施正常。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报名人须为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饮食服务公司;

2.公司法人须为遵纪守法、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社会信誉度较好、有餐饮经营经验。

三、服务要求

(一)费用标准

1.基础服务费。受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影响,每月服务天数不统一,依据互利原则,每月按20个工作日计算。除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外,承包方每日均须向发包方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服务费按23元/(人·天)计。原则上,服务费以当月实际就餐人数结算。但发包方当月就餐人数不足80的,由发包方补足差额部分,即每月保底服务费为*****元(23元/〈人·天〉×20天×80人=*****元)。

如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编制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人员增加(或减少)、物价上涨(或下降),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服务费标准及保底服务费。

2.接待服务费。因工作需要,发包方需在机关食堂提供接待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经营方式

实行包工包料,自负盈亏。由承包方自行负责食材配料采购、加工、配菜、卫生安全、就餐等服务。

(三)餐饮标准

早餐:每日必备米粉、剪粉、面条、包子或馒头、稀饭、鸡蛋、豆浆、牛奶、三种哨子,平时适当增加饺子、糯米饭、油条等调配。

中餐:每日必备四菜一汤,大荤一个,热食类菜品三个、汤一个(荤素搭配),可适当增加凉菜调配,新鲜水果(分切好)。

(四)人员要求

1.食堂人员配备:承包方要为食堂配备具有厨师证资格人员1名,其他从业人员2-3名,每名人员均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按照岗位特点,统一着职业装,穿戴整齐,并保持整洁、清洁、卫生,服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购置使用。

2.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调休补班期间。

3.服务质量:承包方保证发包方提供的餐厅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不得故意损毁、丢弃,否则照价赔偿。承包方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采购食材要做到物美价廉,要求索证索票,采购的肉类须经检疫合格,蔬菜、水果类要新鲜。食材及原料、辅料保管要严格规范要求,加工场所清洁卫生,“三防”设施齐全,餐饮用具严格消毒和保洁。加工食材须认真清洗干净,确保无污染、无异物、无变质等。

4.保洁及清运:承包方要做好食堂的卫生保洁,保持加工场所、餐厅、地面、门窗、桌面清洁,定期进行消毒,保持食堂卫生整体干净整洁。食堂餐厨垃圾经干湿分离机处理后,当日清运完毕。

四、发包方式

1.发包公告于2024年8月21日--8月23日(3个工作日)在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贵州省兴义市遵义路11号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502办公室,联系人:王茂娥,联系电话:191*****603,逾期不再受理。

2.发包方按报名顺序确定前四家公司作为预包对象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月29日共4周,一家公司试运行一周;

3.最后由全局干部职工对四家餐饮公司试营业期间的食品味道、食品质量、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等情况进行打分投票,得分高者获得承包服务权。

五、承包期限

合同期限原则上为壹年(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对承包方每季度组织职工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不合格(即低于70%),发包方有权通知承包方解除、终止本合同,费用结算至解除、终止之日止。

如继续合作期间遇到主要食材大涨等不可抗力因素,承包方可提出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包方。

标签: 外包服务 职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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