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高挂2019-5号项目景观改造一阶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津滨高挂2019-5号项目景观改造一阶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docx

津滨高(挂)2019-5号项目景观改造(一阶段)工程询价公告.docx

津滨高(挂)2019-5号项目景观改造(一阶段)工程

询价公告

一、项目公司概况

本询价项目津滨高(挂)2019-5号项目景观改造(一阶段)工程,项目公司为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津滨高(挂)2019-5号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天津春风海上项目小区内,四至为东至海慈路、南至珍祥道、西至海川路、北至国祥道。

3、项目概况:

项目景观面积约*****平方米,本次改造绿化面积约5000平方米,涉及整体面积约7700平方米。

4、施工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清槽、排盐工程、绿化工程、树池及坐凳制作安装工程、以及因以上工程造成的原铺装、硬景的拆除恢复及成品保护工作等的全部措施,以及及甲方认为需要乙方配合完成的其他工程。

三、报价单位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4、近3年(2021年8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不少于两个大区景观工程,工程质量合格,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5、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6、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纳入天津市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在天津市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6)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8)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9)上述第(4)、(5)、(6)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项目所在地政府投标资格;

(12) 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3)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 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9)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21)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招采平台”在“投诉”菜单中以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的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定标原则

本次招标原则上一轮开标、定标,采用技术标合格,合理低价方式定标。即技术标评审合格,商务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合理低价中标。

五、标书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标书费用0元;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函,保函担保金额为¥1万元整,若未提供保函则视为废标。

六、报名时间

报名周期5个工作日。暂定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18时。具体报名时间已招采系统时间为准。

七、报名联系方式

报价人报名时填报 “资格预审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并上传招采网站,招采网站报名网址:

https://zj.cccgrealestate.com:6066/resp。

1、 报名联系人:曹先生

2、 报名联系方式:187*****595

八、附件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天津市,天津

标签: 景观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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