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加强我中心中药饮片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抵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患者提供“简、便、廉、验”的中药饮片代煎、代配、代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中药饮片供应商、代配代煎代储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2.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代配代煎代储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概况
1.我中心拟遴选中药饮片供应商若干家,为中心提供优质稳定的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2.我中心拟遴选中药饮片代配代煎代储供应商1家,为我院提供优质、稳定的中药饮片代配代煎代储供应服务。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中药饮片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包含中药饮片。
3.配送企业所供应饮片质量必须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福建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质量标准要求。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中药饮片代配代煎代储供应商
中药代储、代煎、代配的供应商参照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结果,再经综合评估确定,由中选中药饮片供应商其中一家作为我中心中药饮片代储、代煎、代配供应商。除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质:
1.供应商(或其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在厦门本地具备现代化的煎药中心并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全流程可溯源体系,能保证代配代煎代储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及煎药人员资质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中药饮片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6.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报价表(盖公章)
7.质量体系调查表
8.企业概况(含硬件配置、人员配置情况等)
9.承诺书: 各项服务承诺,包括中药饮片小包装价格不高于同品质大包装价格。
10.饮片样品(提供附表中中药饮片的样品,每种提供不少于10g 样品)
(二)中药饮片代配代煎代储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或其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煎药中心的《营业执照》,若煎药中心为其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的,需提供政府官网网站关于其关系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全流程的溯源体系,提供各环节照片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溯源方案等。
6.供应商(或其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具备公立三级医院代配代煎代储服务经验的,需如实提供合作医疗机构列表及代配代煎代储服务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9.质量体系调查表
10.企业概况(含煎药中心硬件配置、人员配置情况等)
11.承诺书: 各项服务承诺
12.所供中药饮片价格不超过当期本院药房价格,且品质不能低于本院同期药材品质,提供承诺函,具体中药饮片目录参照附表。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6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至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楼4楼医务科,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联系电话:0592-*******
六、调研方式
我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按性价比优胜原则确定供应商名单。
七、其他事项
报名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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