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学年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白银市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学年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为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提高幼儿园食堂采购质量,规范幼儿园食堂食材进货渠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实际情况,经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有信誉、高品质、有责任的供应商作为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现面向社会诚招餐饮食材供货商。欢迎重合同、守信用、有实力的商家前来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银市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内容:

对幼儿园食堂使用的大米粮食类、水果牛奶类、蔬菜类、豆制品类、鸡蛋类、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调料品类、干货类、杂粮类、糕点类等的食材原料进行定点供应商招标采购。标段划分详见如下:

标段一:大米粮油类(含面粉)、杂粮类

标段二:水果类

标段三:蔬菜类、鸡蛋、豆制品类

标段四:调料品类(含茶叶)、干货类

标段五:肉类(牛肉、羊肉、猪肉、鸡肉等)

标段六:饮品类(含牛奶、豆浆、酸奶)

标段七:水产类

标段八:糕点类(含饼干、蛋糕、小食品)

本次招标供货期限为:2024年8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供货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每周定量营养食谱提供食材,为幼儿提供优质、新鲜食材,并由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对食材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类食材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感官无异常,有一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肉类:肉类产品必须两证齐全(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品质合格证明),提供当日屠杀的鲜肉,感官新鲜、无异常。

3.海鲜类:提供鲜活鱼虾等符合要求的新鲜度,冰鲜鱼类应无异物污染,气味与色泽正常,有弹性。包装完整、产品标识清楚。

4.蔬菜瓜果: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5.蛋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且新鲜度足,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6.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不得提供临期产品。

7.冻品类: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8.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以次充好,并能提供一票通的,务必随货提供。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货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白银市范围内有固定的配送场所,有固定的服务网点,以及必要的仓库、冷库、冷链运输车等。取得食品配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相关证书。

(2)经营品种须涵盖上述标段要求食材。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经营范围能满足园方需要。

(3)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整的配送流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1.提供相应品牌的图片或照片及报价,密封报价文件;2.门面、运输车辆及储存条件;3.企业其他业绩。)竞标供应商注册地及配送场地均在本地,并具有相应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检验设施等。所有提供的产品必须低于市场零售价。

2.本次招标涉及的食堂食材原料,各竞标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标段提供所需的各类食材品种,并根据招标要求,提供产品报价单。

3.竞标供应商须明确说明是否具有独立开发票能力,是否存在代开票的问题,每日提供食材和每月结算食材款时,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我园采购订单的采购数据提供食材和开具正规发票,严禁私开发票行为。

4.供货商必须在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注册并能开具所售产品电子一票通。

5.获得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荣誉称号的供货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商家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投标者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5.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6.供货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7天通知幼儿园,幼儿园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
7.投标者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五、投标商报名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联系号码。

2.供货单位或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4.所经营范围内的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及检验证。

5.供货单位近三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三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6.拟配送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六、招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8月20—8月21日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15:30

3.评标地点:福宁路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结果将在我园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唐老师132*****088

2.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与园方签订合同。

3.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商品,不得转包或跨项目供应,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4.大米、菜籽油、肉类如遇市场价格浮动供货单位应提前一周通知幼儿园并协商,反之结算时仍按原价格执行,如遇价格下浮未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5.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我园相关管理人员发现有以次充好、隐瞒市价等情况,幼儿园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

6.结算方式:每月月底结算货款,供货商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清单等。


白银市白银区福宁路幼儿园

2024年8月20日

标签: 食堂食材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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