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灵山工业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4年度灵山工业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4年度灵山工业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要求,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就2024年度灵山工业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区内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灵山县县城、武利镇、陆屋镇。
二、服务内容:
(一)一是对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开展用地状况、供地状况、用地效益及管理继续调查,完成对园区内的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建筑工程等状况信息的收集和填报;调查园区低效工矿仓储用地情况。二是按照《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技术方案》要求,完成开发区批准范围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工作,形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数据库。
(二)采购预算:本次预算为1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技术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被评为 D 级的单位;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8:00前。
报价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灵山县三海街道文峰路39号灵山县自然资源局601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五、中标方式
以最低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六、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一)有效的单位法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加盖公章);
(四)报价人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等)。
备注:提交上述资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后提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远江联系号码:0777-*******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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