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批)街巷硬化招标公告

2016年(第二批)街巷硬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凉城县2016年(第二批)街巷硬化(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凉城县交通运输局以凉交发[2016]92号、凉发改字[2016]1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凉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凉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凉城县2016年(第二批)街巷硬化共计136.599公里。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28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11月15日(如果天气温度连续5天低于零下5度即停工,不进行冬季施工,工期延续至第二年解冻开工完成)。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凉城县2016年(第二批)街巷硬化施工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等。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所属乡镇

行政村名称

自然村名称

街道里程(m)

街道面积(㎡)

巷道里程(m)

巷道面积(㎡)

户道里程(m)

户道面积(㎡)

总长度(m)

硬化面积(㎡)

1

岱海镇

弓沟沿

乱岔沟

938

4219

0

0

938

2

园子沟

园子沟

0

0

783

2590

122

304

904

3

西厢

鱼湾

0

0

2219

7033

86

187

2306

4

里半地

0

0

791

2479

0

791

5

海城

新安

1198

5052

91

273

0

1289

6

旅游区办事处

苏义

半滩

1244

5598

0

0

1244

7

五苏木

鸱珯忽洞

773

3479

545

1636

340

849

1658

8

三苏木

边墙

0

0

759

2656

26

78

785

TJ-1

里程9.915KM

9

永兴镇

兰麻夭

刘胡夭

103

465

480

1680

1225

3062

1808

10

喇嘛沟

0

0

803

2708

166

442

969

11

兰麻夭

0

0

415

1478

10

25

425

12

东圐圙

407

1833

139

488

138

346

685

13

赵家夭

527

2370

1228

3683

0

1754

14

小忻夭

559

1955

1033

3098

0

1591

15

大忻夭

358

1433

598

1793

0

956

16

米东

714

2855

1411

4234

0

2125

17

米西

504

2016

1798

5394

0

2302

18

永兴

永兴

709

3192

0

0

709

19

驼厂

796

3445

1340

4205

50

125

2186

20

陈家梁

1257

5554

271

813

10

25

1538

面包砖面积469㎡,路缘石614m

21

花家夭

东棚

103

461

2095

6728

300

750

2498

22

牛路

423

1691

73

218

0

495

23

板城

毛庆沟

970

3879

1384

4087

0

2353

24

西夭

0

0

716

2148

178

445

894

25

曹碾夭

1790

8053

463

1621

26

65

2279

26

板城北队

228

1024

21

63

0

249

27

多纳苏

阳坡夭

390

1365

172

430

0

562

28

韩家棚

厂汉不浪

488

1953

0

12

30

500

29

石咀

面铺夭

1177

4709

709

1990

485

1154

2371

30

石咀

2643

9613

412

1204

293

732

3348

31

哈丰夭

557

2227

108

305

133

332

798

32

水泉

祁县营

496

1982

119

358

70

175

685

33

大庙

583

1749

476

1368

123

307

1182

34

香业棚

0

0

619

1856

0

619

35

洞子沟

0

0

896

2579

57

142

953

36

蛮汉镇

大兴夭

西崞县夭

255

1020

965

3376

200

500

1420

37

大元山

小兴夭

2314

8099

0

0

2314

38

东沟门

东沟门

733

2995

6001

15428

0

6734

39

麻绳夭

379

1327

716

1790

0

1095

40

崞县夭

裴家夭

1347

5388

728

2473

0

2075

41

翟家夭

1971

6897

148

443

328

985

2447

TJ-2

里程52.922KM

42

麦胡图

金星

五队

493

2218

860

3009

591

1478

1944

43

三道河

766

3446

98

293

496

1239

1359

44

苜花

小黄毫卜

723

3251

0

0

723

45

大黄毫卜

4176

18752

2305

6135

0

6481

46

陈合

毛不浪营

2098

9442

1480

4485

177

443

3755

47

陈家村

2840

12933

0

0

2840

48

陈胜

沈家

403

1610

1095

3286

0

1498

49

榆树沟

213

854

349

1048

0

563

50

陈永

二道沟

332

1493

49

170

0

380

51

麦胜

一队

0

0

248

869

86

257

334

52

二队

0

0

494

1813

198

593

692

53

前益

古营洼

1988

8916

0

0

1988

54

胜利

刘家村

947

3753

0

0

947

55

苜胜

坝底

954

4293

0

0

0

0

954

56

二道坝

2606

11728

0

0

0

0

2606

57

西南湾

2035

9159

0

0

0

0

2035

TJ-3

里程29.099KM

58

天成乡

樊家圐圙

缸房沟

1490

5960

0

0

1490

59

四十四号

516

1753

0

516

60

三道营

西沙梁

0

0

1938

6784

150

450

2088

61

井儿

井儿

700

3150

0

0

0

700

62

全胜店

大圐圙

1013

4560

0

0

0

1013

63

青龙湾

4512

18761

884

2945

0

5397

64

庄头夭

柳卜湾

0

0

1317

3952

16

48

1333

65

庄头夭

2633

11172

1245

3736

0

3878

66

沟门

2005

8019

1003

3008

0

3008

67

寨子坡

1208

4928

1198

3593

0

2406

68

太平庄

2076

8304

516

1549

0

2592

TJ-4

里程24.421KM

69

六苏木镇

泉子沟

前崞县夭

1864

8389

0

0

0

1864

70

将军梁

将军梁

511

2301

442

1433

0

953

71

南房子

二甲

988

4446

0

0

0

988

72

八苏木

红泥滩

732

3296

0

0

0

732

73

大圪塄

西村

0

0

278

833

0

278

74

东村

0

0

497

1491

0

497

75

小南房

664

2988

0

0

0

664

76

大圪塄

222

999

463

1390

0

685

500

77

庙卜子

元山子

259

1165

2448

8568

829

2074

3536

78 

六苏木

六苏木

3288

14796

3288

79

厂汉营乡

头号

头号旧村

585

2158

0

585

80

省城夭

省城夭

227

908

0

227

2897

81

西夭

1159

4355

0

1159

82

黑台子

522

2054

0

522

83

仙仁夭

1751

7005

0

1751

84

东省城夭

627

2420

0

627

85

全胜

1405

5622

0

1405

86

中水泉

柳卜湾

0

0

481

1049

0

481

285

TJ-5

里程20.242KM

合计

78465

329255

51213

156145

6921

17642

13659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5年内(2011年8月1日至现在)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125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考核证书原件、满足招标公告3.1.1条第②款要求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书、工程交工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接收证书原件、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如2015年度未出则提供2012年度~2014年度,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应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三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如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与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凉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凉城县青林路

邮编:01375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权文清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新苑小区A区1#一单元四楼

邮编:016000

电话:136*****564

联系人:赵玉凤(市交易中心125室)

邮箱:********6@qq.com">********6@qq.com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 ****-*******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 ****-*******

网上报名试用期

报名入口


公告附件

投标人登记表(施工单位)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投标方式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企业法人登记

法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姓名:
专业:
电话:

企业近二年有无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另附证明)


建设单位考察意见



年月日

公路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说明:本表附件为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未三证合一的需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本表一式三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独立法人资格

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近三年新成立公司不适用本项要求,只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的)即可。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近5年内(2011年8月1日至今)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验收。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检察院查询(投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应向检查机关申请出具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适用于各标段)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必须不大于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否则不予认可)。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1名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总工程师职务。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担保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总价;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存档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有变更,必须在开标时递交新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和企业验资报告或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

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

构成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之外,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P):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10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小于等于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9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30家小于等于4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1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f、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40家小于等于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和15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g、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0家小于等于6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6个最高和18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h、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6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7个最高和2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i,从0.999、0.998、0.997、0.996、0.995五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且所有标段共用同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P)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i)作为评标基准价(D)。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4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

2.2.4(4)

其他

因素

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3.1.7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评标期间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并确认,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进行平衡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对明显不合理的单价,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总价(即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并在合同澄清时要求投标人确认,使报价趋于合理,对于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视为已含在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调整后的标价工程量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此应予接受,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投标人若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时,则按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优先中标的标段顺序确定其在某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另外标段不再推荐。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价计算

评标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4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5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6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十位,小数点后第十一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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