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216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2024年08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1,000吨

3.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北郊热电公司院内

4. 交货日期:2024-08-22 至 2024-08-31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执行。卖方同意按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进行结算,买方应在上述“结算单”确认后向卖方发出结算单。卖方如对已收到的“结算单”内容无异议,则需向买方开出符合买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并完成结算程序后及时向卖方支付煤款。付款方式:【A或B】A、现汇;B银行承兑汇票。。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2 15:49:59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4,300

<4,200

干燥基全硫St,d

%

<1

≥1.5

收到基挥发份Var

%

21.58

收到基灰分Aar

%

≤20

全水分(Mt)

%

<8.2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50

灰熔点(ST)

≥1,350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72

五、奖惩标准

1. 收货人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期间为:【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

3. 供煤矿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如下:

煤种 供煤矿点 发站 到站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
及数量(万吨)
烟煤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合计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计划交货量系基于买方电量计划进行确定,买方可根据实际电量和需求变化对计划交货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之日前提前【2】日书面通知卖方。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之日为准。采用火车运输方式,铁路货物运单承运日期在交货截止时间以内的,也视为按时交货;水运方式下,承运船只抵达卸货港锚地之日在交货截止时间以内的,视为按时交货。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收取保证金10万元,除买方提出减少或终止发运量保证金不予扣罚外,兑现量≥竞价成功量的90%时不扣罚,兑现量<竞价成功量的90%时,按以下方式扣罚,扣罚金额在煤款结算中予以体现。

兑现量<竞价成功量的50%,一次性扣罚全部保证金;

竞价成功量的50%≤兑现量<竞价成功量的90%,一次性扣罚5万元保证金。

收付款账户名称: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收付款账号:100*****344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支行,联系人:王子尧,联系电话:198*****380

5. 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

卖方所供煤炭需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以下煤质指标要求:

煤种 发热量 全水 灰分 挥发分 硫分 灰熔点 哈氏可磨系数 粒度
Qnet,【ar】
(千卡/千克)
Mt
(%)
A【ar】
(%)
V【ar】
(%)
St,【d】(%) ST
(℃)
HGI (mm)
烟煤 4300 8.2 20 21.58-24 1.0 1350 72 50

所供煤炭中烟煤掺配比例需低于30%,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符合下列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买方发现来煤存在不同煤质分层装车或煤中掺入矸石、杂物等异常情况,买方有权拒收,在无法实现拒收时,买方将执行人工与机械双重采样方式,所采煤样分别制样、化验,如同时给买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买方有权在煤款中进行索赔。】

二、 运输方式

1. 运输:本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并以【汽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卖方负责汽车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并遵守买方的调度和指挥。

2. 风险分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

3.费用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 数量及质量验收

1. 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汽车衡】计量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质量以【买方】化验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卖方】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验收工作。

2. 以【买方】数量、质量为初步验收依据的,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买方对3mm备查煤样进行复检,若两次化验结果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则以原化验结果为准,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时双方协商解决。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掺杂使假或违反附件所列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确保所供煤质符合买方要求,不得出现掺杂使假的情况,如买方发现来煤存在不同煤质分层装车或煤中掺入矸石、杂物等异常情况,买方有权拒收,在无法实现拒收时,买方将执行人工与机械双重采样方式,所采煤样分别制样、化验,如同时给买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则按本合同第一条第5项约定执行。

卖方应确保所供煤炭无掺杂煤泥,因所发运煤炭掺杂煤泥影响买方接卸造成卸车延时、机组限出力等情况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从煤款结算中扣除。

卖方发运煤炭中微量元素指标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5项规定,一旦发现超标,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卖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同时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卖方人员若进入发电厂内,应服从买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进入与拉煤无关的部位,遇有问题应由买方管理人员协商,严禁与买方采样、过磅人员直接接触。卖方人员与买方人员发生纠纷,不听劝阻的,将取消其供煤资格。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来煤在未进厂前发生落地时,由卖方承担相关费用,结算时在煤款中扣除。】

四、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一票到厂含税价格

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

(1)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5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煤种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烟煤 Qnet.ar≥4300 A=元/(大卡*吨)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 质量调整价:

①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5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基准发热量*实际验收发热量】进行调整。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4200≤Qnet.ar<4300】 【每降低100千卡/千克】 【基准价格-0.0005元/[(千卡/千克)*吨]】 【4300】 【合同周期】 区间价
【烟煤】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Qnet.ar<4200】
Qnet.ar<4200时拒收,但不具备拒收条件时
【每降低100千卡/千克】 【基准价格-0.005元/[(千卡/千克)*吨]】 【4200】 【合同周期】 区间价

②【硫分/灰分/灰熔点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5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硫分St.d】 【1.0%<St.d≤1.2%】 【每升高0.01%】 【-0.05元/吨】 【1.0%】 【合同周期】 奖惩价,分段考核
【烟煤】 【硫分St.d】 【1.2%<St.d≤1.5%】 【每升高0.01%】 【-0.1元/吨】 【1.2%】 【合同周期】 奖惩价,分段考核
【烟煤】 【硫分St.d】 【St.d >1.5%】
St.d高于1.5%时拒收,但不具备拒收条件时
【每升高0.01%】 【-0.15元/吨】 【1.5%】 【合同周期】 奖惩价,分段考核
【烟煤】 【灰分Aar】 【Aar>20%】 【-1元/吨】 【20%】 【合同周期】 固定扣罚价
【烟煤】 【灰熔点ST】 【ST<1350℃】 【每降低10℃】 【-2元/吨】 【1350℃】 【合同周期】 奖惩价
【烟煤】 【挥发分Var】 【Var<21.58%】 【每降低0.01%】 【-0.005元/吨】 【21.58%】 【合同周期】 奖惩价
【烟煤】 【合同数量兑现率】 【合同数量兑现率<90%】 【基准价格-0.01元/[(千卡/千克)*吨]】 【90%】 【合同周期】 奖惩价

六、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王子尧

3. 联系电话:198*****380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40****** 大额支付行号:103*****7111 税务登记号:********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河北,唐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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