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火车站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火车站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火车站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火车站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SC-2024ZB-022

2.项目名称:保山火车站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

4.1、项目简介:规划总用地面积*****.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3675.88平方米,绿地面积2730.88平方米,绿地率25.10%。

4.2、保山火车站商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深化设计及完成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所示的绿化工程施工。景观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建、硬景、植物、给排水、景观亮化等工程(详见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

4.3、本工程具体内容以深化后图纸,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DBJ 53/T—58—2020)及施工合同签订当月信息价进行结算。

4.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磋商申请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报价。

5.采购预算:110.00万元。

6.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7.项目地点:保山市火车站东侧。

8.质量要求:质量符合《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并符合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9.养护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中二级标准执行,管护期为一年。

10.该工程不能转包分包。

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的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磋商申请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磋商申请人持“报名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资质证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人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磋商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减缴保证金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本项目按至少50%降幅收取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

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号:251*****092********

注:采用银行转账磋商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为准。(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标段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0.7,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

4.监督电话:181 8757 1577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保山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杏花路9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157 7033 203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3*****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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