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0:37 】
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AE-W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供货要求 | 供货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标段一 | 荤菜类(含禽肉、畜肉)等供应及配送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 安徽省滁州市,根据需求配送至相应点位 | 不定期供应,不长于1年(具体载止日期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接供时间为准)。 | 报价方式:优惠率 |
标段二 | 果蔬禽蛋水产类(含蔬菜、水果、禽蛋、水产、豆制品)等供应及配送 | ||||
标段三 | 干调饮料类(含干菜、调料、饮料)等供应及配送 | ||||
标段四 | 乳制品类(含鲜牛奶、纯牛奶、酸奶、含乳饮品)等供应及配送 | ||||
说明: 1.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各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并在多个标段中中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若因政策变动需更换供应商,采购方可免责解约。 3.投标价格是对所有的招标内容的价格响应,其包括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 |
(一)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采购预算:约5900万元,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以投标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最高优惠率为100%,超过此优惠率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每个标段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2家候选供应商备选。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文件报价执行。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入股或有外商投资背景(含港澳台)的企业;
(三)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sgp.gov.cn)列入政府采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g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投标人经营场所位置必须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如有地址变更,需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在滁州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各类场所为自有或租赁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5.所供应的食用油类必须为一级非转基因,以纯榨花生油、大豆油、王米油为主。
6.所供应的牛奶须为国内知名品牌,在天猫超市、京东超市等大型电商平台上架销售且有相应价格。
7.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投标报名要求
(一)提供资料
请报名供应商将以下资料电子版(光盘形式)和彩色扫描件(A4)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将每一页加盖公章,于报名当天现场递交给我部工作人员。
1.封面(标明公司名称、投标标段);
2.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及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企业为代理人缴纳的一年以上(2023年7月-2024年7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基本户2024年7月银行流水记录以及近三个月内银行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表;
5.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
6.企业所属冷藏车、运输车等配送车辆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必须为公司名下或法人名下,必须是冷藏车辆,客车、轿车无效);
7.企业名下(含注册地和滁州地区)所属用地或租赁用地证明,并提供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等图像资料(每处门店标明地址、名称,附大门、收银台、经营场地等不少于3张营业场所的完整清晰照片);
8.报名荤菜标段的投标人提供猪肉、牛羊肉、禽肉等来源供货企业营业执照、屠宰资质证明,同时提供本企业产品食品安全溯源运行机制概况;
9.乳制品类的投标人为非牛奶生产源头企业的,需提供授权代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0.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入股或有外商投资背景(含港澳台)的企业承诺函(格式自拟);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所供应的食用油类必须为一级非转基因,以纯榨花生油、大豆油、王米油为主的承诺函(投标标段三提供,格式自拟);
13.所供应的牛奶须为国内知名品牌,在天猫超市、京东超市等大型电商平台上架销售且有相应价格的承诺函(投标标段四提供,格式自拟);
14.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
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滁阳街道菱溪路165号。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ahtba.org.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杨先生153*****065
八、特别说明
报名结束后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实地考察,初审未通过的不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通过后,采购单位将向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按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招标文件);认定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得参加后续投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邮寄)回复审核情况。
(一)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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