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核观察时差培养”等3项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的公示

关于“原核观察时差培养”等3项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文件精神及《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年版)》,对我院开展“原核观察(时差培养)”等3个市场调节价项目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同时根据《2022版诊疗项目编码库》内容,“原核观察(时差培养)”等3项为自费项目,不在医保报销范围。现公示如下: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公示表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 单位价格(元)说明
*********-2F原核观察(时差培养)取卵次日检查受精和原核形成情况,转换培养皿,更换培养液,记录。1600
*********-3F卵裂期胚胎培养(时差培养)第二天或第三天更换培养液,观察受精卵及胚胎分裂情况,选择胚胎,确定移植胚胎和冷冻胚胎。2500
*********F囊胚培养(时差培养)所有操作均在万级层流的培养室内,在百级层流超净工作台内完成。所有体外操作设备均配备有热台。预先用囊胚培养液准备好培养用微滴,置于培养箱内平衡过夜。取卵后第3天将用于囊胚培养的胚胎从早期卵裂期培养液内转入预先准备好的囊胚培养液内,置于三气培养箱内继续培养2-3天,在倒置显微镜下观察并记录囊胚的形态,待有囊胚形成即进行囊胚的移植和冷冻。最后进行登记,存档(不含囊胚评分)。需使用装有恒温热台的实体显微镜、倒置显微镜。1500

公示期限:2024年03月27日——2024年04月02日

监督电话:*******

医保管理科:*******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0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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