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软件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软件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采购人)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软件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1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见竞采文件

****** 1(年)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8-28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8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有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收到完整、有效的票据后支付剩余的50%。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联系人:
登录后查看
联系座机:
登录后查看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软件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竞采文件
公告来源: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
,重庆,重庆市,江津区,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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