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教育学院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教育学院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采购单位 福建教育学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1: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晓榕、林榕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教育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老师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晓榕、林榕 0591-********

项目概况

福建教育学院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联审榕采招[2024]024号

项目名称:福建教育学院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标的金额 (元)

数量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电梯

******.00

1项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远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致电0591-********办理并填写《远程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单》,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200元/份,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描述

1投标函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③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教育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联系方式:叶晓榕、林榕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晓榕、林榕

电 话:  0591-********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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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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