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东安小学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3: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大勇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133*****961
采购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东安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永宁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耀东181*****598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毕大勇0431-******** 133*****961

项目概况

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GK5074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要求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441GNJLHWGK5074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号

货物名称

采购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01

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米、面、油、肉、果蔬)

1 批

为长春市范围内3个校区配送供应来源可溯、渠道正规的米、面、油、肉、果蔬等食品原料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考核续签下一年合同)。

交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永宁路55号、长通路989号、东三马路855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3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8010801

行 号:308*****0039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3.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等。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七、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东安小学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永宁路55号

联系人:王耀东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181*****59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毕大勇

电 话:0431-******** 133*****961

8.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大勇

联系电话:0431-******** 133*****96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东安小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永宁路55号        

联系方式:王耀东181*****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毕大勇0431-******** 133*****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大勇

电 话:  0431-******** 133*****9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米、面、油 果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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