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冀0628破1号关于高阳县食品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冀0628破1号关于高阳县食品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高阳县食品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年1月20日,高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62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高阳县食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高阳县食品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高阳县食品公司现有资产进行清点、造册、审计和评估。
一、企业基本情况
高阳县食品公司于1989年4月14日成立,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号:130*****0000031,住所地为高阳县文化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王行通,注册资本为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猪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
7.协助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根据管理人要求按期提交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拟处置资产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服务。
(三)审计、评估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1.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工作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三、审计、评估费用
1.提供行业的收费标准和本项目的报价方案,因资产较少,优先接受定额报价,按标准报取费用的,请注明收费上限。
2.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因破产清算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管理人不接受申报机构限定的付款时间。
5.本次审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费、差旅费由机构自行承担。
四、报名资质要求
1.入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的机构优先考虑。
2.熟悉破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承接过与债务人同行业的破产审计、评估业务者优先考虑。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报名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应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应于指定的时间之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报价方案:其中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
6.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7.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
8.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六、报名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邮寄申报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天鹅中路178号佳篷楼802室
2.联系人:杨律师
3.联系方式:151*****901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已经过高阳县人民法院同意,选聘过程将依法接受高阳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后进行打分,评分最高者中选,评分次高者递补。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及递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食品公司破产管理人。
高阳县食品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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