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反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吴忠市公安局反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汇泽丰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公安局反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反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吴政采(字)【公开】2016年第9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公安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汤传宁 180*****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汇泽丰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静****-*******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正源北街汽车大世界对面雪绒巷民生公寓8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吴忠市公安局反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反恐设备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反恐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天棚检查镜 | 台 | 5 |
2 | 非线性节点探测器 | 台 | 1 |
3 | 手持式有害物质识别仪 | 台 | 1 |
4 | 地下金属探测器 | 台 | 1 |
四、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必须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所提供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许可生产;
(八)不允许联合投标;
(九)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斌,153*****399。联系电话:****-******* 。
六、报名、保证金缴纳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还。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行:宁夏贺兰商业银行德胜支行
帐 号:********00011
交款完成以后,请将电子回单发至我公司邮箱:********0@QQ.com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9: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9:3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八、 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
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九、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吴忠市公安局 联系人:汤传宁 电话:180*****999
报名监督: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电话:****-*******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静 电话:****-*******
地址:银川市正源北街汽车大世界对面雪绒巷民生公寓811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w.gov.cn)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必须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所提供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许可生产;(八)不允许联合投标;(九)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36至2016年09月19日 09:3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0日 09:37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0日 09:37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不允许联合投标;
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标签: 反恐设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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