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综合水景整体升级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景区综合水景整体升级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河中心景区综合水景整体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第二次)
克拉玛依河中心景区综合水景整体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河中心景区,现对现有的综合水景进行提升和改造,使综合水景整体效果达到较高水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克拉玛依河中心景区综合水景整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计划2016年10月1日进场,2017年4月5日工程完工,4月15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78天(其中不含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冬休期天数)。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文件。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7月31日至2016年7月31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4日下午19:00时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 时至13:00时,下午16:00 时至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时不候。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克拉玛依河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 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维东
联系电话:136*****005
地址: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12号(光明小区23栋1单元3楼)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6年8月31日
标签: 水景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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