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技术服务咨询会公告招标公告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技术服务咨询会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我院医疗工作需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对我院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技术服务进行咨询,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现将具体询价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技术服务。
2.项目内容:对医院申请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以下简称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全方位的咨询、培训、联络,包括机构、伦理和专业科室的建设、培训、第三方评估及备案等。
3.技术服务任务清单
3.1团队建设:协助建立机构团队,组织机构及协助机构人员进行培训与学习;指导机构办场地选择及布置;协助建立伦理委员会团队,组织伦理委员会进行培训与学习;协助建立参与临床试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肿瘤科、乳腺科、妇科、儿科—神经内科专业、儿科—儿童消化内科五个专业。
3.2质量保证体系:起草并建立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机构办、伦理委员会、肿瘤科、乳腺科、妇科、儿科—神经内科专业、儿科—儿童消化内科共七套质量体系文件,体系文件包括:标准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人员职责、设计规范、应急预案等5大块内容。
3.3人员培训:制订并实施选派各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院内系统的GCP等相关法规和技术培训的计划;组织机构内部组织人员学习GCP及相关法规、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和SOP的培训和考核;机构体系建设培训、伦理体系建设培训均不少于4次,其中外请专家培训各不少于1次;专业科室体系建设培训不少于18次,其中外请专家不少于2次;外请专家组织开展院内大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主要研究者(PI)取得GCP三个项目的临床试验研究经验证明文件。
3.4协助备案:协助院方完成网上系统的填写、资料的上传等工作;
3.5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估:组织国内知名的GCP专家对医院展开一次第三方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6临床试验管理软件的开发、安装、调试及培训;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能委托他人服务。
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咨询文件要求
咨询文件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需贴上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咨询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任务清单的报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来为其他医院提供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认定、备案指导服务的业绩材料及实施方案,还需提供协议合同、发票等。
四、参加咨询方式
参加咨询的供应商须准备PPT进行讲解服务方案(时长控制在15分钟内),汇报后PPT需留档备查。咨询文件现场递交并进行咨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咨询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现场递交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五、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下午17:30点。本次咨询活动采用邮箱报名,不需要到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将报名表(附件1)、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药剂科电子邮箱gzsfybjyyjk2024@163.com,发送邮件的标题请按“***公司+GCP项目”格式发送。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797-*******、0797-*******。
附件1: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药物临床试验(GCP)机构备案技术服务咨询报名表
药剂科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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