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2024年引滦入津黎河河道除险加固工程代建管理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2024年引滦入津黎河河道除险加固工程代建管理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2024年引滦入津黎河河道除险加固工程代建管理 (项目编号:LHCXJGDJ/HT-202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2024年引滦入津黎河河道除险加固工程代建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CXJGDJ/HT-2024-01 项目名称:2024年引滦入津黎河河道除险加固工程代建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7.98万元 最高限价:267.9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符合下述 1)或 2)或 3)规定的条件: 1)具有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以及相应的业绩。 2)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 3)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4、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截止日前3年承接的各类建设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没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7、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无法定代表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相关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2日到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chenjinkeji@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文礼西街 联系方式: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 电 话:022-********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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