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HJGCZJ[GK]*******、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GCZJ[GK]*******

项目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所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市容管理服务 市容管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所投采购标的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总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含)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投标人不是小微企业全部承接服务的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可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第1条规定,将不低于投标总额40%比例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仅允许分包给一家企业),应提交《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分包合同金额占比”应当达到上述规定的比例。【供应商可结合自身企业划分,视情况进行独立响应或是进行分包】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承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承接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因系统格式固化不可更改,招标文件中关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22 至 2024-08-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3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 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05号

联系方式:173*****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市翔安区印斗山六里20号105

联系方式:18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金俊

电话:181*****66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服务 巡查 两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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