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太原市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队伍建设,特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入库,作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候选人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治素质过硬,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二)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参加年度评审会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长期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或取得高级职称;
(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7岁(截止12月31日)。
二、评审专业范围
质量技术管理、计量技术、标准化、检验检测(含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检测、药械技术检验检测、农业技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查。
三、申报程序
(一)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见附件),携带下列材料到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
书面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或单位推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1份。
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同时,要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的原件,现场核实无误后退回。
属于单位推荐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和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上述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于2024年9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专家库管理及专家使用
(一)评委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度调整。
(二)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专家库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审资格,移出专家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和纰漏的。
2.接受评审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评审工作3次及以上的。
3.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的。
4.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五、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2日——9月12日(节假日除外)。
六、申报地点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新建南路139号)
联系电话:(0351)*******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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