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低质低效土地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
贡井区低质低效土地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
贡井区低质低效土地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自贡市西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贡井区发改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贡井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贡井区区域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500亩、土地开发5500亩、低效土地提质改造约*****亩;(2)约110口废弃盐卤矿井整治修复及矿井周边*****亩耕地提质改造;(3)修建农业配套基础设施、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以及机械设备购置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4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8.99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8-23 00:00至2024-08-27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8-23 00:00至2024-08-27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工程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从业章(提供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QQ邮箱:**********;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3-******* |
标签: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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