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区本级财政间隙资金定期存款额度项目招投标公告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区本级财政间隙资金定期存款额度项目招投标公告
目录
第一章招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分标准
第一章招标邀请
根据《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区级财政性资金存款管理办法》(扬生科财【2020】42号)相关规定,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现就区本级财政间隙资金定期存款额度项目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区本级财政间隙资金定期存款额度招标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标的:生态科技新城区本级财政间隙资金定期存款额度(中标银行向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申请定期存款规模的上限),有效期一年。
三、资质要求
扬州市区各银行总行或分行,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同时需与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份数
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2:45-3:00;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六、招标组织单位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
地址:扬州市新万福路88号
联系人:田佳乐
联系方式:051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均要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和编制
3.1投标文件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
3.4投标文件均需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无需制版装订)。
4、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排列
(1)投标函(见附件1);
(2)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5、投标文件签署与提交
5.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5.3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有权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有权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评标日期。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3:00-4:00;
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8、评标
8.1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标,评审小组独立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分标准和方法打分。
8.2评审小组对标的进行公正评分。
8.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评分指标详见第三章。
10、中标额度及利率确定
10.1根据综合评分名次确定中标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 排名 | 中标额度(万元) |
1 | 第一名 | |
2 | 第二名 | |
3 | 第三名 | |
4 | 第四名 | |
5 | 第五名 | 9000 |
6 | 第六名 | 7000 |
7 | 第七名 | 5000 |
8 | 第八名 | 4500 |
9 | 第九名 | 4000 |
10 | 第十名 | 3500 |
11 | 第十一名 | 3000 |
12 | 第十二名 | 2500 |
13 | 第十三名 | 2000 |
14 | 第十四名 | 1500 |
15 | 第十五名 | 1000 |
如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排名并列时,依次按支持生态科技新城经济发展、利率上浮、经营性指标的顺序,得分高者优先,仅选取前15名入围。
10.2在符合人民银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各中标银行的投标利率即为其中标利率。
11、中标须知
11.1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通过中标通知书告知投标人中标结果,中标人及时到扬州市生态科技财政局预算国库科领取中标通知书。
11.2资金到账后,中标银行须于1个工作日内开具定期存单,定期存单上注明的利率、期限等要素须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11.3如遇国家或省重大政策调整,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需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资金,中标银行需要无条件配合。
11.4中标通知书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和中标银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所有投标文件均作为档案保存,不论选定与否,均不退回。
12.后续管理
生态科技新城财政局将对中标银行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不合格、不履行投标承诺,或出现运营风险、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的中标银行资金予以收回。
第三章评分指标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及方法 |
一、经营状况和服务质量水平(15分) | 经营状况主要包含贷款总量及平均利率、存贷比、不良贷款率、缴纳新城一般公共预算税收。 服务质量主要包含各银行资金划缴及时性、对账及时性、规范性,以及到期定期存款本息划回的及时性;财政社保专户银行、非税收入专户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等相关工作服务水平。 |
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及区域实体扶持(20分) | 主要包含对新城各项活动的支持、区域内实体经济的扶持情况等情况 |
三、与国有企业合作规模及支持力度、创新服务(35分) | 主要反映截止2024年6月贷款投放、直融产品承销、直融产品投资等业务的余额 |
四、利率上浮率(20分) | 按投标当日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向上浮动(%)(不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
1、3个月 | |
2、6个月 | |
3、一年 | |
五、数字人民币在新城推广情况(5分) | 以投标上月报送至市人行数据为准,包含新城区域内当年个人(对公)钱包新增数,累计活跃数以及存量商户数。 |
六、新城区域内普惠金融贷款工作开展情况(5分) | 包含在新城区域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获得率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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