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关中学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石泉县城关中学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县教体局《2024年义务段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直升初中。原则上七年级只招收城关一小、城关二小、石磨小学对口直升2024届六年级毕业生。转入学生在各年级报名结束后根据学校学位余额情况安排免试入学,申请转入我校就读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招生入学登记结束后,按招生程序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入学学生信息,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泉县城关中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
组 长:曾云峰(全面负责招生入学工作)
副组长:肖本权(阳光招生监督及核查工作)
侯 刚(具体负责招生入学组织工作)
姚朝军(负责安全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
成 员:王世坤 (办公室值班)
阮春鸣 (环境卫生)
胡 健 陆书韬(场地布置、后勤服务)
周有俊 冯彦超 入学登记人员组织管理)
王 辉 熊国顺(政策咨询与引导)
李剑波 王 玲(转入学生资料初审及实地核查)
王建松 (安保与疫情防控)
三、学区范围
石泉县城关中学学区范围:城关镇西街、向阳、老街、城西、二里、北街社区及珍珠河以东侧部分商住楼居民;城关镇新桥村、红二村、元岭村、双桥村、农光村、双喜村、太平村。
四、七年级对口直升招生报名工作具体安排
1. 8月20日发布经县局审核后的招生方案。
2.对口直升学生家长于8月25日按照具体安排的时间段到城关中学做入学登记。由一位家长携带户口簿、入学通知书等资料按原小学毕业班级分时段到城关中学文苑楼一楼中间大厅进行现场入学登记。为准确统计入学类别请家长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新生体检报告不做为入学登记必要条件,只需在正式开学后两周内交班主任处)。入校后请全体家长注意个人文明形象,有序排队、不大声喧哗。
登记时间 原小学毕业班级 登记时间 原小学毕业班级
8:30-10:00 一小六(1)班 一小六(2)班 一小六(3)班
10:00-12:00 石磨六(1)班 一小六(4)班 一小六(5)班 一小六(6)班
14:30-16:00 二小六(1)班 二小六(2)班 二小六(3)班
16:00-17:30 二小六(4)班 二小六(5)班 二小六(6)班
3.8月25日下午18:00将进行空余学位统计(对于未到校报名注册对口直升学生通过小学预留电话联系家长确认报名情况),便于及时公示七年级空余学位情况。
4.8月31日9:00七年级新生着原小学校服到校报到,同时公布七年级新生分班名单,完成学生现场分班,并开展相关入学教育。
五、学生转入申请要求及办理程序
(一)学生转入申请要求
1.常住居民子女
(1)常住户:适龄少年儿童与父(母)在主城区同一户籍 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
(2)挂靠户:适龄少年儿童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 户口挂靠在主城区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者, 须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3)拆迁户:适龄少年儿童原在主城区居住, 因主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须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
上述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审核和报名入学手 续;上述几项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确认通过后,再予办理相 关手续。
2.房产户子女
房产户子女指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入住并取得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户籍与其不一致者。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房产户人员子女,其父母应在学校规定时 间内持户口簿和房产证(无房产证者,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付 款票据及水、电缴费证明)为子女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的, 由学校根据学位余额情况安排其入学就读(超过学校接收能力的,按购房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证明材 料的人口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
3.招商引资、经营就业、易地搬迁人员子女
(1)招商引资户:适龄少年儿童父(母)系我县引进的重大项目投资人,须提供户口簿、招商引资证明和居住证明。
(2)经商就业户: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在主城区合法经商一年以上者,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正本)和居住证明。
(3)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已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住者,须提供户口簿及缴纳的水、 电费票据。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招商引资、经商就业、易地搬迁子女,其父母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明为子女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的,由学校根据学校学位余额情况安排其入学就读(超过 学校接收能力的,按招生引资、经营就业、易地搬迁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人口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户: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在主城区合法务工半年以上者,须提供户口簿、务工证明(含工资流水、 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和居住证明。
(2)外来务工户: 外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在主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半年以上者,须提供户口簿、务工证明(含 工资流水、缴纳本地社保的缴费证明)和居住证明(公安部门提供)。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应在学校规定 时间内凭相关证明为子女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的,由学校 根据学校学位余额情况安排其入学就读(超过学校接收能力的, 按务工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 人口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
六、转入学生办理程序
(一)七年级转入学生办理程序
1.8月26日9:00根据现有学生情况,按照班额控制要求,统一制作公示牌在石泉县城关中学校门口及公众号中面向社会公布七年级空余学位情况。
2.8月26日14:00-18:00在城关中学进行预登记,统一接收符合主城区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家长七年级新生转学申请(包括申请书和申请表)和资料,并及时完成资料审核实地查证等工作。
3.8月27日由石泉县城关中学支部委会复审转学申请资料。
4.8月27日18:00公示七年级转入新生名单。
5.8月31日9:00转入七年级新生到校报到,同时公布七年级新生分班名单,完成学生现场分班,并开展相关入学教育。
(二)八、九年级转入学生办理程序
1.8月31日在城关中学校门口及公众号中面向社会公示八、九年级空余学位数。
2.9月1日14:00-18:00在城关中学进行八九年级转入预登记,统一接收符合主城区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家长八、九年级新生转学申请(包括申请书和申请表)和资料,并及时完成资料审核实地查证等工作。
3.9月2日公示八、九年级转入学生名单。
4.9月3日10:00-11:00相关学生及家长到校报名。
5.9月4日9:00-10:00学生到校报到进班(根据班级空余学位情况由相关班主任抽签决定班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过程巡查监督,按政策落实好招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提前掌握相关政策,认真按照相关制度办事,热情服务,耐心解释,注意化解矛盾。
2.严肃纪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招生工作。对资料初审过程发现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当事人学位申请资格。工作人员对资料审核不严,徇私舞弊,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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