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TLFCX-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

期限

备注

第1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1

供应畜肉类、禽肉类、鱼虾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干菜调料类、奶制品以及主食半成品等副食品

天津市

河东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2包

副食品采购项目2

供应畜肉类、禽肉类、鱼虾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干菜调料类、奶制品以及主食半成品等副食品

天津市

蓟州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第01包240万元、第02包240万元;

3.本项目第01 包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第02 包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

4.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副食品或类似表述(以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经营项目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但因取得食品经营备案或已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而合并证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②投标供应商在天津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在天津市内具备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例如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详见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8:30
(三)投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8:30
(二)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①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副食品或类似表述(以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经营项目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但因取得食品经营备案或已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而合并证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②投标供应商在天津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在天津市内具备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例如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11*****378@qq.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3*****937
地 址:天津 天津市
详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108
,天津市,河东区,蓟州区,天津

标签: 副食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