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道贷款直接贷业务功能提升四期项目供应商召集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道贷款直接贷业务功能提升四期项目供应商召集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道贷款直接贷业务功能提升四期项目供应商召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7:43:28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我行拟对《渠道贷款直接贷业务功能提升四期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方案洽谈。
一、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2、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2年(含)以上;
3、企业或者其法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
4、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拥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资源;
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
6、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
7、设备和产品应满足《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8、报名供应商应符合宁波银行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
9、如报名供应商为首次与我行合作供应商,请按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
二、技术要求
1、项目核心成员(架构师)需要有同业多个项目的架构经验。
2、项目成员需了解银行贷款、互联网贷款相关业务知识。
3、项目成员精通Java,Spring,Sql等技术,能独立完成系统设计和性能调优。
4、项目成员有同业银行或金融相关行业客户贷款类项目经验。
5、项目成员须服从行方管理,遵守行方各项管理制度。
6、公司拟参与项目人员必须通过宁波银行面试,人员面试不合格的公司不予准入。
7、项目成员有对接个税、公积金、网商贷相关项目经验。
8、项目成员须具备贷款类风险安全问题识别、解决能力。
三、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之前,通过“点击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如下:https://cpms.nbcb.com.cn/cpms/ananymous/cms/,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学辉 0574-********(采购部)
刁沁玥 177*****216 (业务部)
渠道贷款直接贷业务功能提升四期项目主要需求概述
一、文档说明
1 项目背景
随着远程银行中心自营业务的发展,需要获取更多新客转换,以及对存量客户做好经营,计划提升直接贷产品经营能力。
2 项目目标
扩展直接贷宁来花功能建设,提升业务管理效率,扩展业务经营多样性。
二、业务需求描述
1、借款改版、支付宝还款改版、支付宝签约改版、前端框架由vue2升级到vue3,UI样式由蓝色换为橙色,优化借款首页响应时间。
涉及功能:直接贷借款、直接贷还款、支付宝签约。
实施方案:用vue3重新开发直接贷借款模块和借款所有埋点、直接贷还款、支付宝签约模块。
2、对满足条件的自营拒量用户,新建分发流程,将客户倒流至小程序。
涉及功能:直接贷复审、直接贷申请、直接贷首页。
实施方案:复审、申请结果页进行客户授信结果查询,若授信结果为失败,且状态为拒量分发未分发,则前端展示专属页面。若客户进入首页时,状态为拒量分发未分发,则展示专属首页。
3、新增临时额度临时价格功能,审批通过生效后在前端对客展示临时额度或临时价格。
涉及功能:经营专区首页展示、借款流程、还款流程、新增额度查询模块。
实施方案:在专区首页、借款首页根据客户是否具有生效中的临时额度或临时价格,若有则在卡面区进行相应展示。借款首页新增总优惠展示,试算后在页面进行展示。还款专区年利率取值取客户借款时实际利率。在更多服务页,新增额度查询模块,展示客户当前额度和临时生效额度。
4、新增新还款全流程埋点。
涉及功能:直接贷还款
实施方案:对还款页面字段进行埋点,共计196个事件。
附件:
宁波银行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报告
一、基本信息
1.1服务提供商基本信息
服务提供商全称 | |||
成立日期 | 法人代表 | ||
公司类型 | 注册资本&币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公司主营业务 |
1.2监管评价
(是否出现在监管机构的黑名单中)
(最近二年在政府或金融同业合作过程中是否受到处罚)
(是否存在未决诉讼)
1.3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信息
(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是否存在经营危机,该危机是否危及该服务提供商的正常经营)
1.4主要客户清单列表
(主要客户群体)
二、服务提供商持续经营能力
2.1财务情况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服务提供商内部控制和管理能力
3.1服务提供商内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内容如覆盖以下3.2-3.6内容,则将评估报告内容对应填写至各个部分)
3.2服务提供商的组织结构
(内部控制部门,如是否建立了内部的使用工具的安全测试部门、内控部门、审计部门)
3.3 IT制度体系建设
(是否对其公司及项目的安全管理及流程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项目过程中的项目管理(PMO)体系,包括例会、沟通渠道等)
(服务质量控制方法)
3.4培训体系建设
(是否对其员工定期开展技术技能以及安全防范相关的培训,提供培训计划或培训材料)
3.5服务提供商人员离职率
(了解公司技术人员的离职率)
3.6IT风险管控
(包括对公司本身的IT风险管控及所承接外包项目的IT风险管控情况)
四、服务提供商信息技术能力
4.1服务能力和支持技术
(服务提供商的技术能力资质证明,专业认证等)
(描述使用的工作方法、应用软件、技术文档、评估模型、评估工具等使用情况、知识产权等)
4.2服务经验与市场评价
(服务提供商主要的服务行业、主营业务、服务客户)
(类似的服务项目经验及项目合同证明材料)
五、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该项评估内容用于非驻场信息科技外包)
(描述内容可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建设情况、安全事件响应和恢复能力、实践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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