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集群分布式在线规划与分簇编队控制技术

无人机集群分布式在线规划与分簇编队控制技术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无人机集群分布式在线规划与分簇编队控制技术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08-22 挂牌截止日 2024-09-05
    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3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一种多无人机分布式合同竞拍在线任务规划方法 ZL201*****7812.7 2018-05-14 2021-01-22 2038-05-14
    2 一种具有通信容错功能的保性能编队控制方法 ZL201*****7815.0 2018-05-14 2021-01-26 2038-05-14
    3 一种高阶群系统多领导者分簇编队跟踪控制方法 ZL202*****3418.3 2021-10-22 2023-09-12 2041-10-22
    项目阶段 研制
    项目简介

    本成果以无人机集群的协同规划与编队控制为核心,创新性地提出了合同竞拍分布式在线规划与通信容错分簇编队控制策略。通过设计多无人机分布式合同竞拍在线任务规划方法,实现了任务的动态分配与高效执行;提出的具有通信容错功能的保性能编队控制方法,确保了无人机群在复杂通信环境下的稳定编队飞行;研发的群系统多领导者分簇编队跟踪控制技术,进一步提升了集群针对多目标的分组协作能力。目前,该成果已成功获得三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在多个任务场景下进行了测试与验证,展现出优异的集群大规模复杂任务执行能力与广泛的应用前景。未来,该成果可广泛应用于军事作战、农业、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为无人机集群的规模化应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同时,该成果还为其他无人机相关技术的集成与发展预留了接口,有望在未来的无人机集群技术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共有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3项专利技术所有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工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工程大学已授权委托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科研院)代为处置本项目专利技术,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 申请方主体信息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法人名称 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徐晓奇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1RG9E0T
    联系人 冯渊 电话 133*****058
    邮箱 联系地址
    批准单位名称 火箭军工程大学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文件(2024)524号
  • 意向交易条件
    意向合作方式 许可使用
    交易金额 面议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为技术包整体转让项目,受让方需受让标的所包含的所有技术成果。 2、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 3、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司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的)等;并在登记表中明确受让意向、交易方式、拟交易金额及付款条件等。 4、 挂牌到期后,交易所向转让方出具书面函件告知意向受让方征集情况,反馈受让意向及方式,并安排后续交易流程。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方承诺函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意向发布的项目权属关系清晰,我方对该项目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3、如我方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按照技术交易的有关规定及按照技交所的交易规则,优先在技交所完成项目交易。

    4、我方同意技交所通过网络、报纸或其他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对外推介。

    如我方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技术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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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 在线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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