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2024年8月1日办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建设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名称: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农贸市场提升工程。因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申请撤销此证。经审查,我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标签: 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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