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模型在气电集团的技术与应用研究等3个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告

大模型在气电集团的技术与应用研究等3个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模型在气电集团的技术与应用研究、大模型在气电集团的技术与应用验证、气电集团信息系统SD-wan组网技术服务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大模型在气电集团的技术与应用研究

编制气电集团大模型技术建设与应用建议方案。

①气电集团打造天然气行业大模型的价值研究调研大模型的发展背景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调研油气行业企业对大模型应用的研究现状配合分析梳理气电集团大模型业务应用场景

②气电集团天然气行业大模型的技术路线研究明确气电集团天然气大模型技术架构明确大模型参数性能选择明确大模型算力部署模式明确大模型在企业应用模式评估气电集团现有数据基础质量

③气电集团天然气行业大模型技术应用建议方案研究论证及设计天然气行业大模型的技术路线和产业化发展规划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提出匹配的大模型应用建议和方案

2024.8

人工智能大模型是一项新兴技术,项目需要供应商具备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研究能力,拟设定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咨询服务,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自2020年至应答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个人工智能相关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他部级或国家级人工智能测评类重点实验室;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

大模型在气电集团的技术与应用验证

①大模型实验环境搭建

②数据分析智能体试点应用验证1个

③知识问答智能体试点应用验证1个

④大模型调度小模型试点应用验证1个

2024.8

项目需要供应商具备基础大模型的研发和调优能力,拟设定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厂商大模型须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完成备案;

3.供应厂商须具备CNAS资质单位出具的大模型能力评测证书;

4.投标人自2020年至应答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个人工智能相关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

气电集团信息系统SD-wan组网技术服务

①为了保障终端站点及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系统稳定运行,确保关键业务传输稳定、高可用以及数据传输、高效、实时,气电集团前期依托电信SD-wan组网技术实施了终端加注站点及城燃业务点的网络改造,运行效果良好。

②为了延续网络服务,保障加注站及城燃等其他各业务板块系统稳定运行,现计划采购气电集团信息系统SD-wan组网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组网方案设计交付、IP地址规划改造、相关软硬件部署、组网实施、服务交付、运维驻场、售后运营等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三年,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服务费用。

2024.9

1. 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已完工的组网服务类项目服务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 供应商应掌握气电集团终端加注站及城燃板块现有专用网络部署方案,能够了解现有网络及设备部署情况,能够获取现有数据接入情况。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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