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学二楼升旗台改造项目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学二楼升旗台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学二楼升旗台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sgc6459@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SHS-******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学二楼升旗台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3822万元,其中暂列金3万元

5.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885号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须具备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度);

7.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

8.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hsgc6459@163.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或委托授权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月社保证明;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7).供应商前三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官网截图”;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市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开标一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885号

联系人: 潘老师

联系电话:177*****395

2.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中海景阳公馆A1栋1210室

联系人:耿昊

电 话:185*****1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二楼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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