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府项目住宅渠道分销服务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武昌首府项目住宅渠道分销服务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武昌首府项目住宅渠道分销服务(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T-ZSZY-*********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武昌首府项目住宅渠道分销服务(第2次招标),招标人为武汉智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二环内武昌滨江杨园片区,南临和平大道,紧靠地铁5号线和10号线(在建)余家头站,毗邻武昌滨江和徐东商圈,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周边2公里范围内教育(武汉理工、中华路小学、余家头小学、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医疗(中原医院、武昌医院)、商业(居然之家、奥山世纪广场)等配套设施齐全。项目包含M1、M2两个地块。占地面积约3.65万方,总建筑面积19.17万方,计容建筑面积14.32万方。其中,包含6栋住宅、1栋酒店及社区底商。

2.2招标范围

武昌首府项目住宅渠道分销服务,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委托方提出额外销售服务事项,受托方应予以配合,同时额外销售服务佣金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本标段预算:*******元;根据渠道成交产品月度完成率分为三个标准:月度任务完成率X≤80%,拦标价为3%;月度任务完成率80%<X≤90%,拦标价为4%;月度任务完成率X>90%,拦标价为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累计中标单位合计应结算金额达到800万(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 月 23 日至2024年8月 2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28 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智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铁机路与和平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联 系 人:刘家洋

电 话:188*****415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李女士

电话:027-********

10.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部门:中共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五组

举报电话:027-********

举报邮箱:hbjtjw05@126.com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接过1项房地产住宅项目渠道分销业绩。

注:1、近3年: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秋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渠道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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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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