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帮扶太阳能路灯购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帮扶太阳能路灯购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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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冯彩铃 | 联系电话 | 138*****82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23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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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帮扶)太阳能路灯购置安装工程 | GSSJ2024-023 | 工程-施工 | *****.41(元) |
公告内容
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帮扶)太阳能路灯购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帮扶)太阳能路灯购置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帮扶)太阳能路灯购置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GSSJ2024-023
3.建设内容:安装25盏太阳能路灯(灯杆、光源、锂电池、太阳能板、基座构成。按照交通规则及车辆正常行使高度要求,高度为6米,光源100瓦)。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5.招标控制价:*****.41元。
6.工程地点:镇原县新集镇崾岘村。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
8.质量等级: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阳光交易系统 (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 (PDF格式加盖公章) 。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27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投标人根据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 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 、电子版 U 盘1 份 (含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22号
联 系 人:冯彩铃
联系电话:138*****8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110号
联 系 人:南智聪
联系电话:152*****860
2024年8月22日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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