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医用气体中心气站工程设备论证公告
新院区医用气体中心气站工程设备论证公告
2024/08/22
鹤山市人民医院就下列医用气体中心气站工程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限价 | 备注 |
除菌过滤器 | 1.最大工作压力:0.5barg | 1 | 套 | ||
水环真空泵 | 1. 真空流量≥27m3/h | 1 | 台 | ||
除菌过滤器 | 1.最大工作压力:0.5barg | 1 | 套 | ||
汽水分离器 | 1.型号:Φ550×1400 | 1 | 套 | ||
水环真空泵 | 1.真空流量≥400m3/h | 1 | 台 | ||
PLC自动控制柜 | PLC智能电气控制箱 | 1 | 台 | ||
吸附式干燥机 | 1.处理气量≥8.5m3/min | 1 | 套 | ||
过滤器组 | 前置初效过滤器:1.规格:SAF-4.5HT | 1 | 套 | 4230 | |
精密中效过滤器:1.规格:SAF-4.5HA | 1 | 套 | 6200 | ||
活性炭过滤器:1.规格:SAF-4.5HH | 1 | 套 | 5270 | ||
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 1.流量≥5.3m3/min | 1 | 台 | ||
气体压力监测报警箱 | 1.能实时显示氧气、负压、压缩空气、二氧化碳、氮气、笑气的压力数值 | 1 | 台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当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时,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不再做要求);
3、参加论证人员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项目设备报价单(含设备名称、产地、品牌型号、保修期等);
2.产品技术参数;
3.供应商、生产商有关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配置清单;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产品彩页介绍;
以上资料先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其中市场调研表、技术参数、配置清单这三份提供可编辑的电子word版,以上资料发送到邮箱**********@qq.com,再送一份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物流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17:00点止;
2、报名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物流中心二楼采购中心,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拟两周内组织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0750-*******
鹤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新院区医用气体中心气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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