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污泥处置项目应急污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鞍山市政污泥处置项目应急污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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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鞍山市政污泥处置项目应急污泥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WGC-GZ-2024-03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鞍山市政污泥处置项目应急污泥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
筹,招标人为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 277 号(鞍山市经开区城昂堡村)
2.2 项目规模: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设计污泥处理能力 500T/d,预计合同期
一年内需向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运输污泥 10000 吨(含水率 40%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拟对 1 年
期内除运往光大环保能源(辽阳)有限公司以外的应急污泥运输服务外包,运输起点为光水
(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 277 号),运输终点为海城镁矿集团有
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牌楼镇海镁街 108 号),在满足属地交通运管法律法规前提基
础下,具体运输行驶路线不限,污泥运输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控。
本次招标若有效标数量大于或等于三家,推荐主要、备选供应商各 1 名,并签署合同,
主要供应商承担服务份额的 100%,备选供应商承担服务份额的 0%。如主要供应商不能满
足招标方运输服务需求时,采购方书面发函至主要供应商要求整改,主要供应商应于 12 小
时内回复整改方案,并于 48 小时内完成整改以满足招标方的现场运营需求。如未能在规定
时间完成整改,招标方启用备选供应商,解除与主要供应商合同并依照《中国光大水务有限
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六章 第二十条 如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可视情节轻重,
进行级别调整、终止投标、纳入黑名单等措施。”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同类或类
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
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
ro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
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
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
ent.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
另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
通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
期未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
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0755-8398981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吴广
电 话:0755-83119959
电子邮件:wuguang@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
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
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08 月 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泥运输 服务招标 污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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