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立项开发县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立项开发县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立项开发县土地治理项目已由长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长农发【2016】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壶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YZB-E*******
2.2建设地点:长治市壶关县树掌镇树掌村
2.3建设规模:Ⅰ标段:机耕路11.3公里;
Ⅱ标段:水土保持林1041亩;
Ⅲ标段:水土保持林938亩;
Ⅳ标段:水土保持林1021亩;
2.4工 期: 30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按四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1第Ⅰ标段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第Ⅱ、Ⅲ、Ⅳ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第Ⅰ标段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或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经理)。
4.1.2第Ⅱ、Ⅲ、Ⅳ标段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二套,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四个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前往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部报名。
4.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壶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长治项目部地址:长治市城西路103号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王蓉 赵超丰
电 话:****-******* 159*****355
传 真:****-*******
电子邮件:sxhyzbdlyxgs_cz@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 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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