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学年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询价邀标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学年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询价邀标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2024-2025学年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询价邀标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2024-2025学年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询价邀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一)招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二)招标项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2024-2025学年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大亚湾第一中学永达校区食堂为自主经营,拟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2024-2025学年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提供早餐服务人数约1000人,午餐服务人数约2900人,晚餐服务人数约1700人,寒暑假时段约为2.5个月。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邀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三、项目总预算:不超过评估价2,224,820.00元

四、采购目录:见附件

五、招投标形式

(一)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有效期:自发出公告之日算起至8月28日17:00。

(三)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方式:0752-*******158*****492;联系人:李老师。

(六)其它:投标人按国家投标规定封标,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

六、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单位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

(五)供应商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集市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

注:所有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拆毁无效。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5.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备、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财务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6.供应商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目录及参数进行报价,报价包含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7.报价按一学年为单位进行,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形成费用报价汇总表。

注:2024-2025学年包含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个正常工作时段,以及寒假和暑假两个休息时段,投标单位应考虑正常工作时段与假期时段服务费用的差异,提供分时段报价表。永达校区含有初中和高中两个学段,其中初中属义务教育学段,两个学段学期时长存在差异。根据《惠州市2024-2025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本学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段从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寒假从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2日;高中学段从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寒假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2日。本学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段与高中学段起止时间一致,均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暑假从2025年7月13日至2025年8月31日。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荣誉证书等。

(二)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三)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资料封面应注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应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八、确定中标单位方法

学校将及时召开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进行评标,将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九、特别约定

1.税费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派出的管理人员每月实发工资由学校经考评后按月支付中标单位,学校按月付清外聘管理人员工资,不再负责中标单位因此产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问题。

3.中标单位必须与所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派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学校无关。

4.中标单位所派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概由中标单位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5.中标单位必须全面认真了解学校的管理制度及相关需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管理和服务任务。

6.中标单位安排到学校工作的人员,开始上岗时男女年龄原则上均不得超过女工不超过50周岁,男工不超过55周岁,并且需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有效健康证。

7.中标单位安排到学校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相关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的相关纪律要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关心热爱学生,身体、心理健康。

8.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我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我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

9.到校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学校各项活动(例如中考工作、校园开放日活动、上级检查、开学及学期结束活动等)需要临时加班,要配合做好,学校不另发给加班人员各项补贴。学校不发给劳务派遣人员春节等节日慰问金、中考奖励慰问金及其它慰问金。

10.人员食宿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十、《大亚湾第一中学永达校区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评价退出机制》

  (一)考核评价目的

  为了确保大亚湾第一中学永达校区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师生的饮食健康和安全,提高食堂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满意度,特制定本考核评价退出机制。

  (二)考核评价主体

  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由师生服务中心负责对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三)考核评价内容

  1. 食品安全管理

(1)食材质量是否合格,验收是否严格规范。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

(3)食品储存、留样、餐具消毒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2.服务质量

(1)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2)打饭速度、菜品种类和口味是否满足师生需求。

(3)就餐环境是否整洁、舒适。

3.设备设施管理

(1)食堂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是否及时。

(2)水电气使用是否安全、节约。

4.成本控制

  (1)食材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浪费现象。

  (2)人力成本、运营成本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5.应急处理能力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停水停电等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能否及时有效处理。

  (四)考核评价方式

1.日常检查:考核评价小组每日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要求整改。

2.定期评价:每月或每学期对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填写评价表。

3.师生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师生对食堂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1.90分及以上为优秀,继续保持合作,并给予适当奖励。

2.80-89分为良好,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3.60-79分为合格,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

4.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退出机制

1.连续两次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三次不合格,学校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作。

2.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如擅自提高价格、降低服务标准、偷工减料等,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4.服务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学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七)后续处理

在解除合同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选择食堂自主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食堂岗位及人员数量清单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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