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3-2025 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DHYN/ZB-2024-13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3-2025 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3-2025 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3-2025 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3-2025 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盘龙区碧桂园北城天地第 8B 栋 714 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盘龙区碧桂园北城天地第 8B 栋 714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3-2025 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项目名称)
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
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择优选定承保机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定为昆明市嵩明县辖区内 0-3 岁婴幼儿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
险参保补贴,对参保人员给予 50 元/人/年的补贴,采购范围 2024 年(包含 2023 年、2024
年出生的孩子)、2025 年(包含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出生的孩子)婴幼儿。对此,招标
人选择 1 家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机构提供意外伤害险保险服务。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人员数
量以实际出生人口数量为准,参保人员范围为户口登记在嵩明县于 2023 年 01 月 01 日零时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期间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2023 年出生婴幼儿投
保指定生效期为 2023 年 01 月 01 日,2024 年、2025 年出生婴幼儿均以出生日期为投保生效
日期,招标人按照季度向承保机构提供参保人员花名册,意外伤害险内容应至少包含身故责
任险、意外伤残责任险、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责任险、意外医疗险,承保机构能够正常履约,
不受投保影响,且能够及时提供线上、线下理赔服务,必要时可提供上门服务。(具体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 )
2.2 招标范围: 完成“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3-2025 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所
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2.3 招标规模:约 60.00 万元(以实际参保为准)
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服务地点:嵩明县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发出成交通知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2.7 其他:2.7.1 服务要求:执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
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 号)要求,并满足采购人
需求;应坚持应赔尽赔、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在充分宣传政策、讲解承保理赔内容
和自主自愿的原则下,做到愿保尽保。同时,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规范开展理赔服务,保险事件发生后,切实履行责任,第一时间主动介入理赔工作;2.7.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7.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
信息。
3.3 其他:
3.3.1 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3.2 投标人须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
业务的保险机构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授权在项目所在地的保险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分
公司或支公司(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机构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
证》 ;
3.3.3 投标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 万元以
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3.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函;
3.3.5 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
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响应文件递交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
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标段)
的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8 日 17:30 时(北京时
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17 楼 1714 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
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盘龙区碧
桂园北城天地第 8B 栋 714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
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不作任何解释。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嵩明县水真路 215 号
地 址: 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17 楼 1714 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 系 人: 白工
电 话: 0871-67920622 电 话: 0871-63551130、159121357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嵩明县水真路 215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871-67920622
电子邮件:37782622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17 楼 1714 号
联 系 人: 白工
电 话: 0871-63551130
电子邮件: 37782622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