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西部片区产城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通山县西部片区产城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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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西部片区产城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X-202408FJ-01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通山县西部片区产城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1644.16 万元,招标人为通山县通南产城融合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主要新建开发区至咸通高速连接线 9322 米,新建道路养护中心总建
筑面积 53755.78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山县西部片区产城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通山县西部片区产城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①施工资
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
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
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牵头单
位应由联合体中投资人主体单位承担,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
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
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⑤联合
体中负责投资的单位负责与招标人的合同签订事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
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
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
载明的传输完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线上“电子交易平台”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西部片区产城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通山县发展
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421224-04-01-54707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
通南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
14.26%贷款:85.74%招标人为通山县通南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
建设规模:主要新建开发区至咸通高速连接线 9322 米,新建道路养护中心总建筑面积
53755.78 平方米
其他:为了全面贯彻政府有关加快建设的各项政策精神及发展战略规划,高效、合理利用土
地,本项目采取整体规划、一次招标、分期分批实施的建设模式,根据土地供需情况,建设
单位做出实施计划,中标单位负责现场协调,若实施计划减少,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含投资备案范围内工
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
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
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
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
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9-30
合同估算价:81644.16 万元
2.3 其他:建设规模:主要新建开发区至咸通高速连接线 9322 米,新建道路养护中心总
建筑面积 53755.78 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①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
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
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牵头单
位应由联合体中投资人主体单位承担,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
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
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⑤联合
体中负责投资的单位负责与招标人的合同签订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 其它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取得相应工程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其
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3)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备注:①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
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
程)。②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
式职工;须提交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本次招
标,招标人不进行设计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9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
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
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
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
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咸宁市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 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
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 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山县公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tongshanxia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山县通南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竹林小区九宫大道 255 号 3 楼 318 号
邮 编:4376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15-28802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代理机构: 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邮编: 437600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15374585999
传真: /
电子邮件: 653504716@qq.com
电子邮件: 103524716@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山县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山县通南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竹林小区九宫大道 255 号 3 楼 318 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15-2880295
电子邮件:2754726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泉润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5374594337
电子邮件: 10352416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基础设施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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